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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9篇

日期:2022-09-15 15:15:03 来源: 网友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9篇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xx县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开展“减量控大”重点专项工作以来,我县道路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9篇

篇一: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县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自开展“减量控大”重点专项工作以来,我县道路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有效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但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以协同共治为支撑,高标准高质量统筹推进预防事故保安全、便民利企促发展,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一般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 2022 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财产损失下降,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综合治理 1.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县领导点评工作机制,完善“路长制”,刚性落实联合会商机制、亡人事故领导到场制和事故分析研判制、通报制、责任倒查制。

 2.完善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实行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控,落实整改部门责任,落实经费保障,最大限度消除存量隐患。

 3.压实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治理责任。全面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道路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属地责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平安乡镇(街道)”考核。

 4.全力推进“无交通事故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集中破解农村交通安全问题。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县级挂牌治理隐患点位整改工作。

 (二)源头治理 1.“铁拳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从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九条严管措施,全面压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大数据+网格化+全链条”闭环管控,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3.强化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压实货运源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动

 态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4.强化运输企业管理。全面压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问题较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实施挂牌整治,每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 1次的联合检查。对货物运输企业发生亡人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情况的,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违法多发、事故高发运输企业开展挂牌整治。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指数、排名情况。

 5.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强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车辆准入关。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员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实施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毒驾人员排查禁入机制,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资格核查和聘用管理。严格落实“大吨小标”货车登记管理规定。

 6.加强“两外”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持外省籍驾驶证的驾驶员从业备案制度,建立外省籍大型客、货车数据库。

 (三)科技治理 1.提升智慧交通水平。加强科技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堵支撑力度,整合各部门数据和资源,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智能化水平。

 2.提升科技对交通管理的支撑。建立以主干公路,普通国道、省道沿线重要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接入道路、热门景区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的视频监控和卡口系统为核心的道路安全防控体系。推动信号

 灯路口电子警察全覆盖,推广人行横道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抓拍系统。

 (四)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路口整改提升工程。全面排查道路开口、隐患路口,提升路口、开口安全水平,推动路口隐患闭环治理。

 2.加强隐患路段治理工作。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实施挂牌治理,明确整治目标、期限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提升。

 3.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动国省道 2.5 米、农村公路 4 米以上落差路段安保设施全覆盖,完善农村道路标志、标线,完善农村地区人流、车流多的道路开口安全设施。推进道路亮化工程,在国省道、重要县乡道,穿镇穿村、事故多发路段安装路灯。加大对穿镇穿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公路隧道、桥梁等危险路段整治改造。

 4.加强施工道路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指导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范“施前审批、施中监督”。

 5.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置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持续清理整治违法占道经营。

 (五)基层治理 1.加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加强劝导员岗前培训,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2.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网格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警指导、基层主抓、部门配合、群防群治”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3 深化警保合作。继续开展与车辆保险行业的“警保合作”项目,合力推动“降警情”。

 (六)依法治理 1.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贯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路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3.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较大事故、有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工程车交通事故依法开展深度调查,必要时提级调查。

 4.强化联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执法等部门要健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工程运输行业、非法营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严重超载,对超载超限违法落实“一超四罚”。

 (七)文明素质提升 1.加强安全宣教宣讲。结合“七进”活动,发动各单位和公益组织,深入农村、学校、驾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深化“美

 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宣传教育及警示提示。组织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党日活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教一对多帮扶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动志愿者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2.营造社会宣传氛围。打造党政主导的大宣传格局,加强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通过电视、网络、“双微一抖”平台,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预警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县综合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要提高认识,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我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道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中,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3.强化督查问责。要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闭环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篇二: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斗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增强广大师生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 自我保护意识, 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配合创建“平安校园” 活动, 全面提高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 决定开展“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具体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 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 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 在学生中推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 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个人。

 为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创造安全、 有序、 文明、 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 目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原则, 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创建“平安校园” 做出新的贡献。

 三、 时间安排:

  1、 2013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3 日, 为学校学习、 宣传动员阶段。

 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 不跨越交通护拦, 不踩踏路边绿化带; 骑自行车者按规定道路行走, 不闯红灯、 不互相追逐、 不违规载人、 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行驶、 不争道抢先, 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学校在深入学习、 宣传、 动员的基础上, 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2、 2013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31 日, 为全校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阶段。

 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 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共建安全、 畅通、 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 举办交通安全讲座、 征文比赛、 交通安全知

  识问答、 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 等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 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 对学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普查, 并逐校落实, 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 月 3 日, 为全校集中开展对学生全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巩固阶段。

 4、

 2014 年 1 月 4 日—1 月 5 日, 为总结阶段。

 四、 工作任务

  1、 增强意识, 周密部署。

 交通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 它无声无息地渗透在人们的政治、 思想、 工作、 学习、 道德的全部活动领域中。

 学校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确保学生的安全; 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 使学生用心去体验以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教师首先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 在行政会、 教职工大会、 全校性集会上要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在开学、 放假、 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教育。

 2、 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在全校中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重视交通安全、 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

 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生动活泼、 富有校园特色的“六个一” (一条宣传横幅、 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 一次主题队会、 一封告家长书、一份倡议书、 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

 宣传活动。

  3、 突出主题, 强化活动。

 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把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纳入学校普法教育规划。

 在校园内广泛开展 “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 、 “遵守交通法规、 维护交通秩序、 争做文明学生” 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同时, 通过升旗、 校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日常教育。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交通安全征文比赛, 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 开展生命教育, 以珍爱生命探索新的教育模式。

 努力培养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 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4、 渗透教学, 积极落实。

 学校要将文明交通规范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列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 并作为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把师生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和良好交通习惯的养

  成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之一。

 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内容纳入校园法制教育之中, 列入相关课程计划, 建立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要有具体的教育计划和教材、 教案, 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培训。

 要重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把交通安全知识渗透到思品课、 社会课、 班队课教学中, 其它课程也要有机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时间, 采用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的活动,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内容,保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活动进一步落实。

 五、 有关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各班主任, 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 充分认识深化文明交通工程是创建“平安校园” 的突破口和重要举措。

 2、 创新载体, 注重实效。

 根据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阶段性推进的进程, 各教师要认真落实活动计划, 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

 各项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贴近群众、 贴近生活、 贴近实际, 不断探索、 创新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载体、 新方法, 把文明交通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教育寓于生动丰富的活动和自觉参与的道德实践中, 促进广大学生文明交通习惯和行为的养成,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全面实现宣传教育的全方位覆盖, 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

  3、 总结经验, 深化活动。

  九堡镇珠斗小学

 2013 年 12 月 22 日

篇三: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市政府决定从 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降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围绕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实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全面摸清全市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逾期未进行诚信考核等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企业和个人,依法督促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对逾期拒不进行诚信考核、年检和违法违规清零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加大对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未

 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记满12 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载客超员 20%以上、超速 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况,并督促驾驶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

 2.加强隐患突出运输企业教育管理。以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建立全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

 3.加强客运班线的清理和规范。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 800 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严格省级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条件差、安全隐患和风险大的长途客运班线,立即清理退出市场。实行外出“两客一危”车辆情况日报告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急弯、陡坡、连续下坡和视距不良路段为重点,对平交路口的通行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设施以及人口密集路段、城镇道路硬隔离、电警卡口进行地毯式清理排查,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提出整治建议和方案,汇总上报有关部门,推进道路隐患省、市、县三级督办工作。强化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收集整理资料,专题向地方政府汇报,开展综合治理;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且短期内难以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搬迁,坚决取缔。短期内不能取缔的市场,要在市场双向道路设置限速提示牌、安装减速板,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6.加强车辆维修企业及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发现从事非法改装的,依法严肃处罚。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严格依法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实施集镇村湾公路安全畅通工程。对仅有一条公路经过的人员密集乡镇、集镇和村湾,开展第二条绕镇或绕村安全通道开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加强普通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普通公路、危桥进行检测和安全标定,落实危桥、风险路段、地质灾害路段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普通公路日常巡查、养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依托“两站两员”,充分发挥村社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小(微)型普通客车(俗称农村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 7—12 人)拉网式排查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加强 4.5 吨以下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问题”车辆及时进行违章违规清零,依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和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长途客运站、农村客运站和站外上车的“三品”检查和实名制验证,加强运输线路安全监管和整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加强零担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对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物流相关经营企业集中地和相关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督促货运代理企业落实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开展货物安全验视,建立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留存等制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12.加强超载超限车辆源头管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应由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及其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承运砂石料,不得向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及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车辆和私人个体户承运砂石料。在大型工地周边及工程运输车主要通道合理布点,充分利用超限检查站严查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全面加强专项整治。

 13.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即对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对 20XX 年 4 月15 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和持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上临时牌照,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 年 12 月过渡期满后,临时号牌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 20XX 年 4 月 15 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一律扣车,移交市场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一律扣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造成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一律问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

 14.开展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区域联动、路网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实行宣传

 教育先行、有序推进工作模式,力争因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前三年平均值下降 30%,杜绝发生货车肇事导致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上年度减少 2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开展残疾人专用车整治。针对残疾人专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非法载客、乱停乱靠等乱象,市残联要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残疾人专用车进行取缔。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无牌无证、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营行为的处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

 16.开展市中心城区拥堵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温泉、永安城区堵点,一点一策制定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方案。迅速制定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加快停车场、临时停靠点建设,打通“断头路”,建设微循环道路,实施分流,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完善道路标牌标线标识,科学设置掉头点,加装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实行单向通行或分时段限行。推广“借道左转” “左转待转区”等交通智能化经验。完成长安大道、银泉大道、XX 大道红绿灯倒 9 秒改造。实行中心城区大货车限行措施。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各县(市)城区拥

 堵治理工作比照市中心城区整治方案执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17.加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管理。针对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明确上路定点执勤和巡逻时间,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充分发挥服务站交通管理职能。全面启用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实行 24 小时勤务,对 7 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客运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逢车“五必查”,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对其他车辆实行逢疑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9.加大农村面包车查处力度。以县城及城郊结合部、学校、医院、客运站(点)、农贸集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及人员聚集场所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学生周末放假收假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以县乡(镇)道路和乡(镇)到村、村到村民小组道路以及公安交管

 部门警力延伸不到的“死角”“盲区”道路为重点路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大力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无牌、套牌、报废、未参加定期检查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0.强化交通管理科技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功能,以应用为导向,以各类交通监管系统联网共享为基础,根据卡口预警,合理调度警力,及时对预警车辆进行布控、拦截、检查,查处过期未年检、假牌、套牌、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全面强化应急管理。

 21.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营施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冬季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应对机制。公安、公路、路政、运管、高速公路经营等部门要做好应急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确保应急装备、应急力量能在最短时间就近到达现场并有效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2.强化预警提示。进一步深化与百度、高德、腾讯等公司和“货拉拉”“货运帮”等平台合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实时提醒等机制,及时将危险路段、管控措施以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等信息实时精准向驾驶人进行推送提醒,引导驾驶人规避风险、安全行车,严防事故、拥堵发生。进一步推进警保、警企、警民合作,强化社会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3.强化应对措施。抓好限速、控距、亮尾工作,加强夜间和冰雪恶劣天气路面巡逻、监督检查和实时调度。通过视频重点监控、快速预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科学采取分流管控措施,严防多次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全面加强宣传提示。

 24.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等“七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范围和内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5.强化警示曝光。落实好重点企业“红黑榜”制度,持续推进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6.强化主题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第八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倡导全民参与,共建文明交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责

 任清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事件共处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地各部门要抓好队伍思想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提振精气神,以高昂的斗志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全体参战人员要自觉服从指挥调度,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坚决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篇四: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宁政办发[2003]93 号

 发布日期:2003-5-20

 执行日期:2003-5-20 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群众行路安全,把自治区人民政府承诺的实事办好办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 3 次常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压事故,降死亡”为中心,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宁政发[2003]21 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大力强化对驾驶员和车辆源头管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今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台车死亡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二)具体目标:

 1.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午下降 20%(2002 年灵武市交通事故统计在银川市内),固原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5%。

 2.全区农用运输车入户率达到 90%,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 80%,摩托车入户率达到 90%,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 80%。

 3.自治区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 100%,市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 90%,县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率达到 80%。

 4.国省道沿线 70%的行政村、学校达到”交通安全村、学校”标准;城市 85%的社区、学校达到”交通安全社区、学校”标准。

 5.全区主要干线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国、省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 85%以上,八项严重违章发生率不超过 10%。

 三、工作措施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大力宣传、坚决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告》精神。

 1.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通告》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加强领导,协调各方,精心组织实施。

 公安、交通、城市客运、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到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全面深入地宣传《通告》精神,重点要加强对驾驶员特别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使《通告》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级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专题,全方位宣传《通告》精神。要充分运用多角度的深度报道、连续报道和跟踪报道等形式,同步宣传报道《通告》执行情况,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2.公安交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严管力度,从严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尤其要突出对客车违章的查处,认真执行抄告制度。

 交通运管、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抄告制度。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客车交通违章,要抄告一起,处罚一起,逐一落实处罚措施,不姑息迁就,不降格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公安交管部门。

 农机部门要严肃查处县乡道路农用运输车违章,加大农用运输车违章载人的查处力度。

 经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管,防止报废,拼装车辆流入社会。对公安交管部门移交的报废、拼装车辆,要监督回收企业强制拆解。

 3.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于 6 月、7 月、8 月、10 月、12 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五次”严格执行《通告》集中统一行动”,每次安排 3 天时间,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实行层级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月通报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预防交通事故的具体目标分解到四市人民政府,并于 5 月底前与四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农牧厅签订预防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人民政府要在 5 月下旬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考核。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月将四市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情况在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公布,对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的市,县(区)进行通报。凡事故多发、死亡人数持续上升的市,县(区),政府领导要在自治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做检查。同时,对事故多发、死亡人数持续上升的县(市、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挂牌,限期整改,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好以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工作。

 1.集中整治营运性客车交通违章行动。6 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营运性客车、城市中巴车、公交车和出租车交通违章统一行动。由公安、交通、建设部门共同拟定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 月份组织验收。通过整治,使营运性客车违章发生率不超过 5%。

 2.集中整治农用运输车违章载人行动。6 月份,自治区政府在固原市召开集中整治农用运输车违章载人行动动员部署大会,部署全区集中整治农用运输车违章载人工作。到年底,全区农用运输车违章载人发生率国、省道不超过 10%,县乡道路不超过 20%。

 3.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章行动。自 5 月至 10 月,在全区开展摩托车(包括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助力车)交通违章专项整治,公安厅负责拟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摩托车违章的查处和具体入户办证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群众入户办证,并将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员入户办证率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4.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行动。在 6 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突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各机关单位、企业、社区、街道、学校要自行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公安、交通、司法、建设、农机等职能部门要主动深入各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和公路沿线村镇、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咨询宣传站点、制作发放宣传品和展出宣传图板、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警句和招贴画,重点深入专业运输单位、客运汽车站、出租汽车公司、大型企业、驾校等驾驶员较为集中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发表评论、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乘车的基本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

 1.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机制。自治区政府已经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要在 5 月底前层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迅速开展工作。

 2.建立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交通部门要迅速制定我区驾驶员培训学校准入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并据此标准于 5 月底前对全区现有的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一次彻底严格的清理整顿,达标的向社会公示,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改,6 月底前整改完毕。经整改仍不达标

 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自 6 月份起,公安部门只受理达标公示驾校的学员考试。要改革现行驾驶员考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严格的考试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驾驶员考试、审验关,坚决杜绝人情证。

 完善驾驶员再培训、再教育制度。自治区年内将出台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办法,公安部门负责组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驾驶员日常教育、违章肇事后教育实行强制管理。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联组等驾驶员日常教育网络,引入考核激励机制,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确保驾驶员教育工作落实见效。力争年内对全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轮训一遍。

 3.建立有车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自治区年内将出台有车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有车单位在所属驾驶员日常管理教育、车辆保养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对违章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员,所属有车单位必须采取责令停驶整顿等措施予以处罚。对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车单位,除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并实行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

 4.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动追究机制。自治区年内将出台交通安全告诫问责制度,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未完成事故控制目标的,予以相应的告诫和问责。凡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联动追究制,除严肃追究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车属单位或车主及驾驶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层层追究驾驶员培训、考试、审验和车辆入户、检验、维修保养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

 5.建立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年内要达到本方案规定的具体目标。交通安全村、校、社区的创建标准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厅制定,并负责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

 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教学计划,编制并定期更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小学生每学期必须接受不少于 10 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大学生、中学生每学期必须接受不少于 5 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级新闻单位要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发表评论、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并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使群众了解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自觉维护交通安全。各级新闻单位刊播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其所刊播广告总量的 1%。

 6.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救援机制。由卫生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在今年 6 月底前建立”110”、”122”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相互通报和反馈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伤员先行抢救、后办手续的快速救援制度,减少事故伤员生命危险。

 7.建立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机制。各地要建立公安部门负责排查、交通部门负责治理、安监部门监督实施、政府组织验收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公安交管部门要迅速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一次摸排,经自治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究后,按隐患危重程度划分为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于 5 月底前将摸排情况及治理意见反馈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交通部门提出事故多发点段治理计划和治理时间表,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治理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进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内,各级政府负责组织两次对本级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的验收,及时督促整改措施。年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达到本方案规定的具体目标。因治理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治理单位和监督落实单位的责任。

 四、监督实施和检查验收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自治区各部门和四市政府实施本方案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当地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实施本方案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督查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报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为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年底,自治区政府对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将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依据预防交通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奖惩。

篇五: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XX 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2021- -3 2023 年) )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 XX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健全和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围绕“人、车、路、管理力量、救治能力、守法意识”六个方面,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努力实现“控大减量”总体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尤其是 2021年要确保打赢“翻身仗”。

 二、治理原则 (一)以系统性思维找原因。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性思维,用系统性方法,找准事故多发原因,破解现实难题。

 (二)以规律性分析抓重点。定期分析事故规律特点,深入剖析“人、车、路、管理力量、救治能力、守法意识”六要素短板,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重点工作。

 (三)以源头防治管长效。坚持管源头、管长效,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切实解决一批源头性、机制性问题,有力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铺开阶段(1 2021 年)。1 至 6 月,确定 XX至 XX、XX 至 XX 为本地示范创建区域,为本地综合治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树典型。7 至 12 月,认真研究试点经验,完善方案,全面铺开整治。

 (二)提升优化阶段( 2022 年)。在提炼综合治理亮点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提升优化综合治理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 2023 年)。认真总结经验,固化运行机制,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全面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四、工作举措 (一)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1. 构建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办公场所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路长制”,压实各级“路长”责任。

 2. 健全完善挂牌治理机制。每年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治理,对亡人交通事故多发乡镇和每公里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道路路段实行挂牌督办。

 3. 严格落实伤亡事故属地领导干部到场规定。领导干部到场率达到 100%,对到场履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分析评估,跟踪督办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并定期通报。

 4.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审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人或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主体责任。

 5. 完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乡镇(街道)平安考核,纳入社会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落实网格员排查上报交通安全隐患、劝导明显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职责。完善“警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夯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基础。

 (二)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6.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全面摸排县域范围内已建安防设施的农村公路 2 米以上临水和 4 米以上临崖的高落差路段,全面摸排农村公路桥梁护栏缺失损毁、护栏高度不足、石质栏杆等设置不符合规范情况,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毁、防护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实施连续

 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国省道边坡灾害当年处治率达到 100%。加强在建道路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

 7. 强化桥隧运行管理。加快桥隧维修改造,国省道桥梁、隧道技术状况全部达到 1、2 类标准,实现国省道 500 米以上隧道的运行监控系统全覆盖;及时整治消除农村公路 4、5类桥梁、隧道。

 8.。

 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2023 年底前完成现有普通国省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治理,封闭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

 9.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公路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作业机械化率达到 90%以上。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高风险路段的道路结冰、低能见度等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道路安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县级交通(公路)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应急指挥数字化水平。

 10. 推进农村地区道路设施建设。科学设置交通标志,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接入国省道的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对经批准开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平交路口全部设置交通信号灯。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照明、测速、辅道和机非隔离设施。

 (三)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治理。

 11. 严格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的违法行为。

 12. 加强农村客车、面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在用农村客车登记管理。2021 年底前实现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联网联控,优化农村客运电子运行图制度,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

 13. 加快淘汰隐患车辆。推进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淘汰,引导在用电动三四轮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逐步淘汰。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划定拖拉机禁限行区域,力争在 2021 年 9 月底前全面淘汰。

 14.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落实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强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应用,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实施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非现场执法车道三年建设计划,实现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和处罚信息共享,严查超限超载违法,对“百吨王”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规范农村地区工程运输车监管,对交通违法和事故突出的,严格限制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

 15. 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校车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确保用于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16. 推进农村公交一体化建设。增加农村地区公交通达度和班次密度,实行城乡公交票价一体化,引导居民公交出行。

 (四)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力度。

  17. 增加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适当增加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辅助人员编制。

 18.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 90%以上。

 19.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动态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

 20. 加强农村红白喜事交通安全治理。杜绝红白喜事使用农村拖拉机、货车等车辆违规载人或使用客车超员行驶等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为。

 (五)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 制。

 21. 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2. 健全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行就近医疗救护力量快速救援反应机制,构建“城区十分钟、山区一小时”应急救援覆盖圈,对颅脑严重损伤等危重伤员救治,实行就近送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抢救,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六)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3. 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格责任。开展“应急入村、安全万家”宣传工作“回头看”,落实基层网格员电动车数量动态摸底排查和宣传教育全覆盖。依托警保联动“两站两员”,定期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活动。

 24. 拓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公开宣传栏以及广播、电视、手机等媒体渠道作用,深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

 25. 深入开展专项交通安全宣传。对农村“一老一小”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季节和受众群体,开展“一盔一带”“禁酒驾”“三超一疲劳”和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和执法提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作用,建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推进。

 (二)推动落实责任。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平安 XX 建设考核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和标准体系,定期对表销账,对工作不力或流于形式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完善工作保障。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资金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力度。工作专班要综合运用考核、定期分析、通报、督办、追责、约谈、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尤其是整治前后效果对比,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XX 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事项)清单

 附件 X XX 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子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分管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领

 导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

  县公安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3月底前

 落实“路长制”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街道)

 2021年6月底前

 完善挂牌治理机制

 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治理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每年 12 月底前

 事故多发乡镇和每公里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道路路段实行挂牌督办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每年 12 月底前

 领导干部到场率

 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率要达到 100%

  县公安局

  事故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及事故车辆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

 按要求完成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严格追究事故主体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审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

  县应急管理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按要求完成

 完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纳入乡镇(街道)平安考核,纳入社会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落实排查上报交通安全隐患、劝导明显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职责

  县委政法委

 2021年3月底前

 完善“警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

  县公安局

 2021年3月底前

 2

 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

 全面摸排县域范围内已建安防设施的农村公路 2 米以上临水和 4 米以上临崖的高落差路段,全面摸排农村公路桥梁护栏缺失损毁、护栏高度不足、石质栏杆等设置不符合规范情况,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毁、防护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实施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国省道边坡灾害当年处治率达到 100%。加强在建道路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2023 年 12 月底前

 强化桥隧运行管理

 加快桥隧维修改造,国省道桥梁、隧道技术状况全部达到 1、2 类标准,实现国省道 500米以上隧道的运行监控系统全覆盖;及时整治消除农村公路 4、5 类桥梁隧道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2023 年 12 月底前

 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完成现有普通国省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治理,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予以封闭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乡镇(街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12 月底前

 理

 道)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

 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公路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作业机械化率达到 90%以上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底前

 加强恶劣天气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道路安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县气象局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021年6月底前

 建立县级交通(公路)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应急指挥数字化水平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1年6月底前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交通标志。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022 年 12 月底前

 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农村道路接入国省道的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对经批准开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平交路口全部设置交通信号灯。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2 年 12 月底前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照明、测速、辅道和机非隔离设施等

  县安委办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2 年 12 月底前

 3

 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治理

 严格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

 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的违法行为

  县...

篇六: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十 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二十大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和有重点影响的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在县委、县和上级公安的统领导下,集中全队警力,采取非常措施,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和公路巡逻监控力度,以安全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此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两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堵塞,不发生因道路交通引发的聚集及影响重大的去访事件,不发生车匪路霸及其他公路治安案件,交警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为构建和谐、幸福 XX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二十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二十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各科室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交通安全保卫期间的信息收集及整理上报和警力调配、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主要举措

 1、召开大队支委会研究部署保卫工作,制订二十大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方案。

 2、8 月 7 日—15 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各科室中队警力深入责任区路段、各客运站及 XX 等旅游景区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上报。

 3、由宣教中心负责在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要结合实施“交通安全文明行动计划”,借助中、小学生入学教育之机,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由城区一、二中队负责,组织客运单位司乘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促使全县驾驶人员尤其是客运驾驶员,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由各责任区科室中队负责,组织责任区学校负

  责人及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强化教育,确实提高安全意识。另外,由宣教中心牵头,在县城及国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浓造交通安全氛围。

 4、9 月 29 日以前,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城区一、二中队督促全县客运单位对所属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验,确保车辆机械安全有效,对不按规定参加检验和虽经检验但安全性能不过关的客运车辆,不准上路行驶,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员坚决不准驾驶客运车辆,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在 20%至 50%或一次超员、超速 50%以上、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违法记录,记满 12 分和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参加客运运输,积极协助客运单位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出车前的各项安全检查,严禁车辆超员出车,严禁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禁带病车载客上路,确保客运交通绝对安全。同时,各科室中队要对责任区学校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机件完好有效,安全行驶。

 5、要结合上级公安部署开展的“三访三评”,着力开展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近几年来的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清理,对有去访迹象和可能去访的当事人要做好稳定工作,严防出现非正常去访事件发生。同时,各科室中队也要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并在 9 月

  28 日前将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上报县政法委和县公安,同时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抓好落实,严防在二十大期间出现聚集事件或其他非正常去访事件,特别要防止进宜访、进昌访、进京访事件的发生。

 6、由分管领导牵头,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反行驶线路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

 7、从现在开始至二十大闭幕,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分管科室按照“五定”巡逻要求,加大责任区道路巡逻监控力度,并亲自带队上路检查,在巡逻过程中要重点监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对过往车辆要逐辆进行检查和登记,纠处客运车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极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抓好责任区国、省道及重点县道交通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强化 XX等旅游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并要兼顾好责任区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监控,切实做到管辖道路不失管,重点道路不失控。

 8、科技办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加大超速违法的监控力度,对重点路段所有测速仪要全天候投入到路面,最大限度地减少超速违法行为。

 9、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牵头,以国省道和其他重点道路为

  重点,组织警力开展一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客车、校车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占道停放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行驶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及涉牌涉证等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10、要按照上级公安的统部署,加大“牵手平安行”、“文明示范路创建”、“秋季风暴”等专项整治的统行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全队民警要进一步统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要从实践“XX”的高度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工作。

 2、全队领导及科室中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机制,要深入一线督查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凡因领导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诱发交通事故的,将按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科室中队长的连带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3、全队民警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力履行职责,各科室中队长要亲自带队,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要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和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的原则,坚决做到该罚的罚,该注销证照的注销证照,该拘留的拘留,严禁以罚代拘,对客车超员的,要严格按照省“三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从严查处。

 5、从现在开始至二十大闭幕,全队民警原则上不休假,特殊情况需休假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审批后,报办公室存档,同时,要保持通信畅通,全天候不得关闭手机,并保证随叫随到。

 6、要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中队在值勤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科要按照上级要求专人,按照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的原则,在每天下午 4 点以前,将交通事故情况分别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具体上报单位,由办公室通知)。

 7、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推行人性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并把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县委“双优”政策,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遵守有关执勤执法纪律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规定,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现象和其他违纪行为。

篇七: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0-2022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和《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 年)》(明政办〔2020〕41 号)文件精神,决定从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 工作目标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

 定向好。综合治理期间,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责任体系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各级道安领导小组,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政府领导负责分管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组织办事机构严格执行“县级 5 人、乡镇级 3 人”的标准,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脱产集中办公。各单位对抽调道安办工作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各道安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在“城市规划、隐患治理、通行秩序、道路运输、城市交通、农村安全、学校周边、农业机械、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生产销售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研判预警发布工作机制,通过“e 三明”等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强协管力量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协管队伍辅助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作用。一是按照大县城区路面辅警不少于 60 人、小县城区路面辅警不少于 40 人的配置标准,由县级财政出资保障,扩充交通协管队伍,弥补我市专业交警不足、转变交通协管力量薄弱的局面。二是按照“一村一交通协管员”的要求,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以及兼职交通协管队伍建设,采取警保合作、政府补贴等办法,补强农村交通协管员短板,做到农村交通安全有人协管、交通秩序有人维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银保监组〕

  (二)常态化开展工程类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

  4.常态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点段、高速公路桥下排查,及时将排查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和标识,治理“机非混行”“人车混行”;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城市交通内循环;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完善铁路道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年内,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确定的 18 处道路隐患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四大队、三明高速公路三大队〕

  5.常态进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国省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和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治理;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实现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基本完

 成。年内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出的 15 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点整治;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 190 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提升36.7 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养护分中心等〕

  6.全面排查治理“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排查农村圩日和城市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提出治理计划,确保治理成效。年内完成全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治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三)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企业源头治理

  7.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校车、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切实消除“带病”车辆;建立运输企业“红黑榜”分级管理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抄告、曝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

  8.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监管。一是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六率”清零行动,从源头上防止车辆驾驶人“带病”上路营运。二是认真执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动运输车辆动态、公路视频、执法站、卡口过往车辆等信息共享共用,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三是检查整治机动车登记、查验及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

 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四是健全考场、培训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参与考试舞弊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四)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治理

  9.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出行安全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鸣喇叭、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治理,大力推动社会共治,增强礼让观念。二是规范行人交通行为,加大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查处力度,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三是推进非机动车出行安全水平,严查非机动车乱行和未依法登记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

  10.提升公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强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优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立布控查控配套工作制度,推广车辆查控分级分类标准,推进车辆布控联网联控,强化重点道路重点点位交通监控设备联网联控,推进集成指挥平台 APP 实战应用。开展国道205 线等道路示范创建活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优化勤务管理模式,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普通国省道交通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分中心〕

  11.开展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地方政府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建立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治超综合

 治理。一是狠抓车辆技术标准源头管理。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企业,依法给予暂停或撤销企业许可、产品公告等行政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机动车安检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对查获的改装改型车辆,要恢复至车辆登记注册时状态。二是狠抓货物装载源头管理。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厂矿、物流、工地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排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三是强化路面联合执法。市交通、公安部门要进驻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建立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堵路、冲卡、闹事、抗法等违法行为。四是继续完善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12.集中整治农村地区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对农村重点路段、时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面包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狠抓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压降摩托车交通事故。二是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公安、保险机构健全完善劝导站长期运行和保障机制,2020 年每个乡镇(街道)完成建设 1 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及劝导员、安全员作用,把严出村出镇第一关口。加快推广“路长制”,构建派出所、交警、路长、劝导员各司其职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 APP。三是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坚持清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拖拉机使用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变形拖拉机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组〕

  13.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健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情指勤督”指挥体系,加强通行秩序管理,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管控,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推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深化智慧警务实战应用,构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出入口、服务区、省界“三道防线”工作机制,筑牢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

  〔责任单位: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四大队、三明高速公路三大队〕

  (五)常态化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4.确保交通安全纳入常态化公益宣传。文化旅游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工作方案,将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宣传工作考核体系。确保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专栏,突出“安全出行、文明礼让”“拒绝酒驾”“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一案一警示”和进城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持续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公安局〕

  15.创新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推进乡镇(街道)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开展“零酒驾”乡镇(街道)、村居创建和文明交通进驾校

 “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和“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大力推广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方法,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回炉”教育。推进应用“交管 12123”“交安微学群”、农交安 APP 等平台精准推送提示,积极发展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四大队〕

  16.提高重点对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货”、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编制易牢易记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三字经”等手册,开展“带法回家、文明出行”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表,确保每年不少于 4 个课时,共同提高国民交通安全基础素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公安局〕

  (六)常态化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

  17.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大型建设项目 100%通过交通影响评价;确保落实城市道路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着力解决“人非共板”

 “机非混行”“停车难”以及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大型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和缩小使用面积整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18.加强对道路灾害事故的应对能力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完善灭火救援联勤联动机制,配齐备足灭火救援装备;要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确保伤员生命安全;要建立台风、暴雨、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平台,为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公众了解灾害性天气信息提供帮助;要建立危险路段警情分享平台;要优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制,扩大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时限,简化救助程序,推动救助基金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卫健局、气象局、财政局〕

  19.加强市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产品监督管理。要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成品及其配件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加强对获得 3C 认证生产企业资质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资质企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违法行为;督促机动车安全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公交车驾驶室防护隔离设施的检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20.提升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开展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不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持续提升公民交通文明素质教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党员干部交通违法抄告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表率;将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等信息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增加道路交通违法成本。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诚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

篇八: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XX 镇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县道交委关于印发《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 交委发〔2020〕X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1年 1 月 20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紧紧围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这条主线,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的担当精神,“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必胜信念,“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鲜明态度,汇聚各种力量,通过交通安全大整治,建立完善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厉惩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整顿一批道路运输企业,集中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际成效,成立由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XX 任组长,副镇长 XX,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农村公路养管所副所长XX 任副组长,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XX 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协调。

 三、工作措施 ( ( 一) ) 继续狠抓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各村要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接送学生车辆、电动(三轮四轮)车、低速货车等农村高风险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防严查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好农村“两站一室”特别是农村检查劝导站的作用,紧盯庙会赶集、婚丧嫁娶、学生上下学、冰雪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把进山、出村关口,积极开展安全劝导工作,及时通过农村系统手机 APP 上传劝导日志;要深入农村地区对所有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教育,提示不超员载人、不改装车辆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要切实落实红白喜事提示警示制度,提前打招呼、做提示,提醒告诫不酒后驾车、违法载人。

 ( ( 二) ) 集中开展涉校交通安全检查。安监站、镇交管站及主管教育的领导,要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校、逐车、逐人见面,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

 车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要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督促校车驾驶人每月清零交通违法,全面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以及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强化涉校交通安全“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校(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严防农用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接送学生、幼儿发生事故。要根据学校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流量特点,组织辖区公安交管部门、“两站一室”等逐校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减速带等,及时调整完善由学校、公安交管及家长等组成的护校队,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 ( 三) ) 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安监站、交管站要对冬季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和村组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相关部门,督促公路养护部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要大力排查整治施工路段隐患,按照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访查制度,特别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要依法严格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 ( 四) ) 切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安监站、交管站要扎实做好冬季交通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协调气象部门及时预报大雾、团雾、雨雪冰冻信息,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要提前将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设备投放到关键节点。要强化疏导管控,加大对易起团雾路段、时段以及桥梁、隧道等易结冰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条件,及时采取远端控制、近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 ( 五) ) 加强交通安全宣教提示。安监站、交管站要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有效做法,切实做好冬季针对性宣传提示。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冬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警示教育,要对辖区内“两客一危”和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和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要深入辖区大型施工工地、工厂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具体行动,是镇党委、政府保障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镇道交委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村,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控风险点和突出隐患,并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对相关村,按照有关责任倒查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 24 小时信息畅通,并于 12 月 30 日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小结,2021 年 1 月 22 日上报工作总结

篇九: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晋政办发〔2021〕88 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深化平安代县建设等工作总体部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有效控制,伤亡人数绝对下降目标,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

  1.推进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按照《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19〕10号)要求,建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人可由镇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人员按照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原则,可由乡镇派出所、社会网格员、乡村级路长、农业农村管理员、护林防火等部门人员组成。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在车辆、人员密集的乡村道路交汇路口或乡镇辖区内重要、危险路段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劝导站设置不少于 2 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委干部兼任,并报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备案后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要规范督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及日常运行并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站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时段必须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原则。(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力度。深化路长工作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级路长负责本辖区县级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总路长制定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乡、村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本级相关人员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并进行考核,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2.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和“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先行完成雁西线、苏木线枣分线和代滩线农村的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公路项目,要充分考虑安全实施建设,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县财政要加大农村道路安全改造支持力度和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汇同县安委办、自然资源局进行研判,制定合理整改措施,及时处理隐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汇集融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与执法、宣传、劝导、隐患排查等动态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推动动态治理。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农贸市场、占地摆摊、劳务市场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积极开展“平安村口”建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加强穿村过镇、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明确重型车辆可通行路段。交通运输和公路主管部门要结合公路建设养护、升级改造和村村通客车等工作,统筹部署和督导辖区国、省道等交通干道与沿线村道交汇路口,按“五小工程”标准全覆盖。交通运输、交警部门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要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摸清建设底数,做到应建尽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1.加强机动车安全监管。各乡镇实行辖区内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辖区内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督促符合登记条件的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主进行登记上牌,同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车辆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流通领域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

 准商品的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加强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农业机械上路行驶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

 3.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到 2022年底,实现重点车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率达 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县教育科技局要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牵头会同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由交警、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从严处罚。(责

 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乡镇政府牵头,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主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派出所、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执法队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根据赶集、庙会、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要重点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以及超员、超速、超限、超载、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拼装、改装、驾驶报废车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加大宣传投入,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自律自治。交警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的督促指导。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本单位、本辖

 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教育科技局)

 2.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要做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六个一”,即:“村组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教育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

 3.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加强执法劝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驶人自觉使用安全带。到 2022 年底,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90%,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 95%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 80%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成立代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县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联系交通工作的县政府办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公安局副局长担任,成员财政、司法、教育科技、公路、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要依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须承担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政村委会要加强村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职责。

 (三)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时效。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乡镇交通管理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配备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等有关经费。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综合等年度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年度考核评价;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或有较大社会影响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除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外,还要逐一倒查相关乡镇、村委和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频发地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有关部门,县政府将进行通报并严格问责。

  附件:代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代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世伟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于

 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芳

  县公安局政委

 苏婷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殷建伟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成

 员:宋太平

  县财政局局长

 孙跃林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席

 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

 玮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刘文龙

  县司法局负责人

 张忠义

  县卫体局局长

 田慧杰

  县消除救援大队大队长

 高建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柳夺奎

  县公路段段长

 陈宝林

  上馆镇政府负责人

 张国盛

  峨口镇正科级干部

  李晓明

  阳明堡镇镇长

 康永哲

  枣林镇政府负责人

 王华峰

  聂营镇镇长

 杨一鸣

  峪口镇镇长

 马艺铭

  雁门关镇镇长

 韩

 权

  新高乡乡长

 王晓军

  上磨坊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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