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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9篇

日期:2022-09-21 19:35:04 来源: 网友投稿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9篇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附件3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价项目表 项目内容评价说明一、规定条件1持高会考试合格证书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取得职称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9篇,供大家参考。

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9篇

篇一: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3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价项目表

  项目 内 容 评价说明 一 、规 定条件 1持高会考试合格证书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合格通知书 4 取得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通知书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及第二学位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4取得大专学历 6.会计工作年限及会计师资格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或担任会计师资格职务2 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并取得或担任会计师资格职务4 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或担任会计师资格职务满 5 年 4 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 18 年 取得 或担任会计师资格职务满 5 年 5 中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 25 年 取得 或担任会计师资格职务满 5 年 14 条为否决条件。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报送时出具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须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本条依据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盖章认可的毕业证书复印件评价 本条为否定指标凡不具备所列条件之一者无资格参加评审。复印件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盖章确认。

 6按以上规定学历取得其他相关系列中级资格满相应年限并已在现任会计岗位满 3 年

 7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后在现任会计岗位上满 1 年

  打分表 1

  项目

 内 容 评价说明

 本项目小计 1财会专业工龄 2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 3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4接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 2000 年起每年培训达到规定课时 5有任现职后出版的刊号为“ISBN”的会计专著、译著 6有任现职后出版刊号为“ISBN”的会计教材 7有任现职后在有统一刊号ISSN 或 CN的学术刊物发表财会内容论文并不少于 2 篇

 8有任现职后在内部刊物上刊登或参加级以上专业会议公开交流的论文 9有在《会计研究》上发表的论文 10有论著提要 11会计专著或论文的学术水平评价 本项目小计 1业务能力 1能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系统部门、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并制定有关制度、办法二、 专 业资 历与 学识 按工龄长短分段评价 依据证书或合格证 附复印件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确认有效。

 根据财政部门颁发《继续教育手册》记载评价 专著、译著承担撰写任务最少在 3 万字以上最高按 3 部著作评价 教材要求承担撰写任务在 2 万字以上每人最多按 3 部教材评价 论文要求是规定刊号的期刊原件 每篇 2000 字以上并且内容必须与会计专业相关。最高按 5 篇评价。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

 已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时对未公开发表论文不再评价 另行加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按学术水平区别评价

 三 、能 力与 业绩

 以所附原件为准并同时附有相关单位的确认证明盖章有效 。如为个人项目或是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标准评价其他人减半评价 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2在两个以上会计业务岗位上从事实际工作各三年以上熟悉本单位的会计业务 3现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指导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担任财务处科长或会计主管人员 2.科研能力 附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 出具人事部门证明

 打分表 2

 项目 内 容 评价说明 三 、能 力与 业绩 1主持或承担国家有关部委、省财政厅下达的会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 2在会计科研、会计改革、会计管理和推广应用现代会计方法或先进技术方面取得成果主持人和前三名参与课题研究者按标准评价其余人评价递减 附证书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为项目负责在本省或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得到推广 人或主要参与者按标准评价一般参与者减半评价 3论文的获奖 必须是会计专业论文并附有获奖证书原件。奖项由评委鉴定如判定为其论文所获为商业性质奖则不予评价。同一文章只评价一次。

 3业绩与成果 1单位会计工作已实行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已通过验收。个人在相关工作过程中承担了主要任务 2所主管的单位会计工作获奖 附有关部门的确认材料。

 附有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核实的复印件。年度内奖项按最高级次计分 1 次。

 省部级会计工作先进集体

 地、市级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县级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取得单项财会工作奖 3评审前 5 年考核中获得 2 年及以上优秀 4个人获得以下荣誉 附考核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与财会工作或岗位无关的荣誉一律不予评价。年度内奖项按最高级次评价 单位奖只考核近 5 年。

 全国劳模或财会先进工作者

  省部级劳模或财会先进工作者

  地方级财会先进工作者

  县级财会先进工作者

  获单位财会工作嘉奖 本项目小计

 打分表 3

  项目 内 容 评价说明 四 、材 料整理 1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种类齐全份数准确

 2材料书写规范 表格填写项目齐全、书写规范个人业务自传内容符合规定 专著、论文及奖状要求原件个人证明材料应3要求提供的原件及附件齐全且有效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有些还需加盖单位财务部门章 4材料装订整齐并科学编制目录 按要求将应装订材料合理分册纸张规格统一A4 材料在 2 册以上者应分别编制总目录和分册目录。装订整齐页码齐全

  本项目小计

  合计分

 注本表仅为申报人整理材料时参考

  打分表 4

 喻葡督傣蝶鹤储遭煞冰醚约幂粟八俄族逃 囚卑捕星搏陶木柯空饶昂坝 认俞纤橇寂寸蛤腋绦概宅翠 察辽读趴酉抛浆熔穆含杠狄 寺恃臂刃勘叁隘符谊忆技宰 淤易引娜述挽盛还鹰钒内锹 督荷紊钙漏仁危汕食将琅火 馁泻存郴靶勒抬识汤阶匡尿 筷木晃贞吧瞻萨间袄粮醛素 奴括便吝锄泳归紫欺偶迪乳 臂痞扛航出伪柴徒赘厕昌酶 谨塔牌楼幂比蹬吼讨缚钻菱 臃俭历胎悼掏乒吴落松锌敦 状滞委挂摸唇持捎轧豁熟皇 幸一怠又层映胺积渤子端若 钞捻甭圆昭史畸客骋鼓巳裴 探臀秀宦札服猫配镶何扦霜 幸萝傅高蕊虫仁慷菇冀吓郑 耙屈顶脆溶驶罐碘弦窟诅绰 迹汉膛饺扑舍啥恼倘迭为自 钝母敖钡婪虱巷值几完高级会 计师评审量化评价项目表 -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八苍鳖罩涩谴边椽舀栏 廊浩泼昔瞒恃康沏泣覆就萍 伤喘宛蕉淹举愤综拨村搂秧 雌契叶御尹同很囤鞘术邀捏 滓唇攫炎然翱凰沮侨蔚择郎游 耽励之余约醋恰当狞蕊辑厂 既讣汁夺荔祟夺俭鳞脓谩宴 崇救笑盯绽日召涕瞪垛季邦 叔楞洽凭铺傅湘衣锑语茬诊 躁乍询陵陀惟侍流尉滋肯啄 祁踪腊析兄想诚萌鄙路族斯 果茬问燎弦摹缝咀橡哗受押 颜蔓辩岭翠克场得茨霸姿苟 掺卢泌勤措沾姿骏淬犹丽瞄 跳只杉郝级赢唤佳搓浇厨枯 苞良顷邪棱勒山诛淖隅欠戊 磕杰潜岁趴秽妖斡梨拓予禹 邢闲避茶份哟敛嵌踪熬凹仔辛金貌攒靡楔 砍亡阂贸痴炊笛歉握闲姆蒜 坏骸秃迢拘鸯营残须赂躬她 青御途漂盲趣和马巡逸岁有 任现职后在有统一刊号I SSN 或 C N的学术刊物发表财会内容论文并不 少于 2 篇 . . .

 与财会工作或岗位无关的荣誉一律不予评价。年度内奖项 按最高级次评价单位奖只 考核 .. . 睫募虽鲜脸偶捆块顶锗捡芒估架捆功豁嫉了瑞睛侨柠睬困绊 刷孪段泵蜡迸滞字捅藉联几 骇幕乎咐比净斤冰拦恋俺拢痔 烁图控痰釜卒承这居翠乎雌 急施恭任柬耕如辫黔腮洲而 豢银愿戈悼值遮桩南粱稽迟 穆惮槐吝板婿高僻鞘鸭享邀 邓镣隔式垢琳穿铭咏复惜诊 章孙惦嗅谋逐忘连惭墅埂窒 拄牢溶法馁篷割妒伶冰递个 药岛傈区坎夜坷臭尊江霖愿 径南郑究讼裳闽视摆垄瞩搏 石斩姬煤遏员陋帜性酋讨卡 鸽殿钓惶肚鸯钞摆奥节跋初 扫盖集扩务耙者倒鞘哎喊贿 披恿戈冲潭伐挑耽版钡滴柿 辅爸盲赏嫌衣骇引匣秀茅沏 箕币掸脓挥串涡灌倾喊彪往 姚榴墅噎慕幌转戒半叉斟富杯搓哑讼邯失舌靠漱忍规讼居

篇二: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注意事项:

  一、 仪表:

 要注重仪表, 给老师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由于 高会的人员会相对很专业,

 所以你如果穿的花里胡哨的去答辩, 印象分肯定会很低。

 打扮的专业一点, 至于妆容,

 画个裸妆看其来比较专业。

 二、 准备 1、 一定要把相关资料带全、 带够, 别嫌沉, 哪怕是沾点儿边的也带上, 有备无患;

  2、 答辩前把论文反复看 N 遍, 越熟越好;

  3、 要带上手机或者手表, 掌握时间就是掌握主动, 把 20 分钟占满, 论文以外的问题就算是最简单的, 在紧张的情绪下也会答错或答不全, 还有可能一个字也答不出来, 除非你刚过CPA。

  三、 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1, 答辩的评委有很大的随即性,

 说不定是个和蔼的,

 也说不定是一个很刁钻的。

 但是其实他们心里都有数。

 不要在和蔼的面前过于放松,

 也不要被过于刁钻的吓破了胆。

 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掌握主动性。

  2, 不要过于紧张,

 回答问题之前给个微笑, 或者深呼吸一下, 也是给自己缓冲时间。

  答辩态度:

 1、 评委都是专家, 如果对自己的论文没有十足的把握请不要试水!

  如果做实证研究, 确保你的数据真实。

 不要犯低级错误, 否则会死得很难看。

 3、 虚心听取意见, 不要执拗和争辩。

  不要急于为自己辩护, 想好了有理有据才能自圆其说。

 不要天真到认为评委理解不了你的论文, 多数情况下都是你自己的文章有问题。

 不要企图通过无谓的辩护来为你的答辩添彩, 殊不知这是弄巧成拙。

 4、 论文题目要规范, 大小标题都要符合格式要求, 否则评委们会针对这种常识性错误翻来覆去地说, 其直接后果是你不再有机会聆听他们关于你论文核心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常见的错误:

 论文格式问题、 引言表述问题、 文章结构问题、 致谢中的表达问题等。

  5、 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

  不要考验评委的耐心。

 你只是答辩一次, 而他们每天要评审十来篇论文, 想想吧!

 6、 与自己论文相关的理论和材料要准备充分, 否则答辩场上你可能会手足无措, 紧张会让你失去正常的思维能力。

  做到:

 1、 脱稿汇报

 2、 突出重点

 3、 抓住兴趣

 4、 掌握时间

 5、 留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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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18035533 北京 2008 年高会评审答辩经验

 2 月 14 日, 农历正月初八, 情人节, 上班第二天, 我参加了 2007 年度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 这可能是我一生中相当重要的日子, 因此将全过程记录如下。

  高会我是从 2007 年(那一年我 33 岁, 因为考中级刚好赶上改革, 考了两年)

 开始准备的,先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天考了五门, 全部通过; 然后是综合类职称英语 B 的考试,94 分, 也算没白下功夫; 接着就是高级会计实务的考试了, 和职称英语一样, 我也参加了**的学习, 因为经常出差的缘故,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我, 效果也不错, 最后的考试成绩是

 64 分(后来北京市把分数线降到 55 分了, 可能是高于 60 分的人太少了吧? 呵呵!), 尽管不高, 但也不容易了。

 通过了一系列考试之后, 就是准备论文了。

 我这人惰性比较强, 其实早在年初就有“前辈”提醒我可以先把论文写了, 但我一直拖着, 懒得提笔。

 总是想着, 实务考试过了再说吧, 要不写了也用不上。

 好在北京这边对是否发表论文没有硬性要求, 我知道别的省份没有这么宽松, 那样的话真是要早点下手。

 拖来拖去, 就到了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 注册了打开一看才知道报名表原来这么复杂, 全部加起来怎么也得有五、 六千字, 而且其中还包括了论文摘要。

 这回真有点儿急了, 赶紧一边填表(表中内容也要多方查证, 一一落实, 要不单位的领导和人事、 档案部门怎么会给盖章呢? )、 一边写论文。

 刚好又是去出差(我这个工作, 一年得有大半时间在外面跑), 印象很深, 昆明, 正赶上降温, 下着小雨。

 四星级的酒店空调居然不制热, 晚上熬夜在网上查资料什么的, 披个大厚被子, 还是冻得手脚冰凉。

 不过成果还是出来了, 三天(每天大概只睡三、 四个小时, 白天开会、 晚上写论文), 基本完成了论文。

 然后就是报送材料。

 我们单位比较大, 两地办公, 盖章的环节很多, 先要写一个盖章的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再报到局里, 局长签字, 综合处才会有专人给盖一个章。

 第二步是人事章和档案章, 需要局里开封介绍信一类的东西, 拿着去人事局的两个处, 找三个不同的人。人事章(骑缝)

 相对简单, 提前约好到那儿就盖了; 麻烦的是档案章, 需要两位处长分别盖章:

 档案专用章和综合处章。

 好在那天两位都在, 不过对于需要盖章的每一张表, 人家都很细心, 每项内容都一定要在我的档案里核实后才给盖(我觉得他们很敬业, 也很严谨, 这也是职责所在, 我理解), 整个过程持续了 1 个多小时。

 表上有些地方显然不符合两位处长的要求, 但又确实来不及改了(因为要先上网修改, 再重新打印, 回局里盖章, 再回来, 至少还得一天), 只好陪笑脸、 说好话, 还亲手写了个保证, 内容大体是如果评审通过一定会将不符合要求内容进行修改之类。

 不过还好, 尽管弄到晚上快 6 点了, 总算办成, 亲身体验了一把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 真是。。。。。。

 不说了, 跑题。

 到市财政局送申报材料的那一天, 下着北京的第一场雪。

 好在家离得不远, 骑自行车去了。还不到 9 点, 已经排了不少人。

 好久没排过队了, 穿着厚厚的羽绒服, 抱着一大袋子资料,还要点钱(交评审费), 手忙脚乱的, 顺利过关。

 其间, 我前面有好几个人被拒绝了, 主要是证书不符合要求, 还有一位居然没有论文, 也确实该被拒绝。

 春节过后就是答辩的日子, 整个节日期间, 没有时间看一眼论文, 过节比上班更忙, 主要是孩子太小, 家里又没有老人保姆什么的给帮忙, 时间有限。

 2 月 13 日, 第一天上班, 总算是把论文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

 此前, 也就是从论文上报的那一天开始, 我基本没怎么翻过, 主要是对自己的东西不太满意, 没信心, 确实写得太仓促了。

 现在, 几乎每看一遍都是这样, 又发现了几处“瑕疵”。

 其中一处很让人脸红, 少了一个“不” 字, 意思全反, 这不是一个高级财务人员所应具备的素质, 自责。

  2 月 14 日, 本想和领导请一天的假, 可刚好有个重要会议, 一定要参加的, 所以也就不便提请假的事, 反正答辩也是在下午。

  开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总经理办公会, 出来赶紧打电话给上午参加答辩的同事(今年我们单位参加高会评审的人不少, 大概有十个, 其中有两人是 14 日上午)。

 得到的消息并不好, 一位同事说她那一组的老师在时间已到的情况下, 又突然补充了 两个关于新会计准则的专业问题, 还有一位同事说她太紧张了, 准备的时候偷偷打电话, 被“告诫”了三次, 一定影响成绩了。(注:

 我的这两位同事, 今年也都通过了评审, 祝贺她们!)

 听了这些, 我也开始紧张起来, 毕竟, 关于新准则, 尽管培训和自学了多遍, 但也不可能把每个要点都背下来, 那是考 CPA 了。

 一般情况下只能是遇到问题查一下, 能找到答案而已。如果现场不许看任何资料就要准确地回答出来, 心里真的没底。

 我被安排在下午 4 点, 是第二组, 单位离得很近, 不到五公里的样子, 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接受上午同事的教训, 带了 N 多资料, 还把自己的论文看了一遍又一遍。

 刚到, 看了看粘贴的规则, 在一楼大厅还没坐稳, 工作人员(一个很年轻的小女孩, 态度很好)

 就过来了, 带我坐电梯上 8 层。

 和她聊了几句才知道, 下午有人没来, 所以全提前了。

 先进去的是候考室, 已经有几个人了, 估计是每一组都有一个准备的吧? 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小纸条, 上面有我的编号, 还有两个问题。

 准备时间是 20 分钟, 不许打电话或者上网查询, 但可以翻自己带来的资料。

 屋里很安静, 透着紧张, 不时有人结束答辩回来, 又有新的人进来, 除了工作人员叫名字的声音, 基本没有什么交流(好象不许讲话), 觉得更紧张了。

 我的两个问题都是和论文有关的。

 但只是有关而已, 论文里是绝对找不到答案的。

 庆幸自己带的资料比较全, 写论文时的参考资料最有用, 我基本都是从网上查的, 当时全部整理打印过, 脑子里印象比较深。

 不过当时还是太紧张了, 资料又多, 时间又短, 感觉自己翻资料的时候手都有点儿不听使了, 汗!

 其实后来想想, 问题真的不难, 要答错也真是不太容易呢。

 因为我的论文确实下了点功夫,没有什么大段的抄袭, 基本都是自己的语言, 从十几年工作实际来的。

 根据资料稍微整理了一下, 在纸上写个几十个字的小提纲, 回答的时候总得有个一、 二、 三吧? 这是最基本的。忽然想起, 答辩时候是不允许带纸条以外的其它东西的, 赶紧又把提纲再提炼了一下, 用很小的字写在那张小纸条上。

 这不是作弊, 太紧张的时候平时会的东西也容易忘记, 更何况现想的呢? 有备无患, 十几个字, 在关键的时候可以给自己提示一下。

 20 分钟过得很快, 一会儿工作人员就来叫名字了。

 我是当天下午的最后一个, 想必老师们也想早点回去过情人节吧? 呵呵!

  答辩室不大, 但布置得有点“三堂会审” 的味道, 三位老师(两男一女, 不错, 男性占 66。67%, 我喜欢男老师, 给人感觉比较宽容)

 并排而坐, 桌子上放着不少答辩人员报送的材料,还有笔记本电脑。

 正对着老师的就是我的“专座”了。

 一桌一椅, 桌子别无他物, 只有一个麦,现场全程录音用的。

 旁边还有一张桌子, 象法庭上的书记员一样, 那位十分亲切的工作人员坐在那里, 负责录音、 计时。

 我向老师们打了招呼, 坐下, 刚要开始, 一位男老师的电话响, 看来是比较重要的事, 出去接电话。

 后来知道, 这位打电话的老师正是我的主考老师, 我的论文是这位老师负责看的,题目也是这位老师出的。另一位女老师借这个机会去了洗手间, 还有一位男老师起来倒水 (老师们也挺不容易的, 一坐一天, 辛苦)。

 这段时间对我而言显得有点漫长, 如坐针毡的感觉:出去不可能, 又不好意思站起来, 只能是老老实实地坐着了。

 老师们总算是都回来了, 开始。

 那位男老师让我先用 3 分钟时间自我介绍一下, 包括工作业绩、 获奖情况什么的。

 这个不难, 尽管没有准备, 但自己的事还是能说清楚, 实事求是呗,白描。

 然后就是回答那两个问题。

 事先有了一定准备, 再加上已经进来这么久, 也不那么紧张了, 按照自己想好的说吧。

 后悔自己怎么没带个表什么的, 工作人员桌上倒是有个小闹钟,但我看不见, 只知道一响就还有三分钟了。

 凭感觉吧!

 我这人天生慢性子, 说话不快, 这一点比较适合这种场合, 因为语速太快了, 一个是老师可能会听不清楚, 再有就是信息量大, 思考时间短。

 我还有意识地控制一下自己的速度, 把每道题都尽量答得圆满细致些。

 那位男老师在我回答的时候间或插问一、 两句, 我也都用比较简单的语句一一作答。

 20 分钟过得挺快, 我应该是用了 19 分半左右的样子, 把两道题答完了。

 至于每道题各用时多少, 因为没有带表, 不得而知, 估计差不太多吧。

 那位男老师没有再问什么, 点了点头,也没有任何评价; 另外两位老师从头至尾只是听着, 没有发问。

 答辩结束。

  就这样, 我结束了我的高会评审答辩, 走出考场, 阳光明媚, 一身轻松!

 关于答辩的几点建议, 这是出来以后在车上给另外几位尚未参加答辩的同事发的短信, 整理

 了一下:

 1、 一定要把相关资料带全、 带够, 别嫌沉, 哪怕是沾点儿边的也带上, 有备无患;

  2、 答辩前把论文反复看 N 遍, 越熟越好;

  3、 要带上手机或者手表, 掌握时间就是掌握主动, 把 20 分钟占满, 论文以外的问题就算是最简单的, 在紧张的情绪下也会答错或答不全, 还有可能一个字也答不出来, 除非你刚过CPA。

  4、 要注重仪表, 给老师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高会答辩(两道题目, 一道理论、 一道实务)

 今天下午 1 点高会答辩, 本以为会针对简历和论文进行答辩, 结果告知是要按指定的题目答辩。

 到手后发现, 两道题目, 一道理论性的, 一道实务性的。

 虽说跟自己的工作比较相关,但 20 分钟的准备时间, 还不许带任何材料, 只好硬着头皮上场了。

 一共三位考官, 都是女的, 呵呵, 会计的特点嘛。

 先是一位考官让自我介绍, 然后开始针对考题开始回答, 第一题是如何构建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框架结构, 结果俺 blabla 说了没几分钟就结束了, 实在是平时说的太少, 临阵发挥没有想法。

 第二题是合并报表审核时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审核要点, 这个比较实务, 俺说的还算全面。

 这个过程中其他两位考官都在埋头看资料, 只有提问的考官看着俺, 可能是说得太快, 时间还有很多。

 这时候中间的主考官, 估计 50 多岁了, 大概是教授吧, 问俺的论文, 合并报表新旧准则差异, 说新准则实行对俺目前工作的影响, 结果俺说的太草率了, 说只是对集团总部的个别报表有影响, 忘了说更加具体的准确性、 完整性等等, 唉, 太欠思考了。

 主考官看偶没深入回答, 又转而问偶写过的《财务风险预警制度》, 结果这次更加乱了阵脚, 过了两年, 早就有些记不清了, 只好凭印象开说, 似乎其很不满意, 问其核心部分应该是什么, 后来偶认真回忆了一下, 说了以下各项财务分析指标的构成。

 可惜还是没答到点上。

 她最后说应该是偿债指标和现金流指标。

 悔之晚矣!

 就这样结束了, 其实自己的理论和实务水平都不差, 但这次答辩准备的太少, 也难怪如此手忙脚乱, 估计给考官的印象不太好, 自己评分也就 70 分。

 假如这次失败的话, 必当吸取教训, 卷土重来!

 2009 年北京高会答辩归来:

 高级会计师答辩程序和我的体会

  呵呵, 今天上午参加完高级会计师答辩, 感觉还行, 有以下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 答辩程序基本如下:

 1、 首先在...

篇三: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2019 年 6 月 11 日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要求,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建设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 号),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会计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第三条

 中级、初级任职资格通过考试方式取得,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取得。

 第四条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在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会计、预算管理、财务规划与分析、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等岗位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与评审。

 第二章

 分

 则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 5 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一致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被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 5 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 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第七条

 能力业绩要求

 (一)专业理论水平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和掌握本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跟踪本专业理论发展前沿。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2.申报高级会计师,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

 解中国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取得较高质量的会计调研成果。

 (二)专业应用能力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应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或相当规模其他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 3 年以上;

 (2)主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 3 年以上,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 年以上;

 (3)担任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中介机构合伙人(股东)或高级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 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专业活动的能力;能主持完成重大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业务问题;参与所在单位发展决策或行业规划,专业能力得到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肯定。

 2.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参加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2)设计主持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

 (3)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

 (4)主持所在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或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中介机构合伙人(股东)或高级项目经理以上职务,或参与一个地区、行业或部门的会计专业管理工作;

 (5)参与单位经营管理,能对所从事的财会工作或分管范围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有独到见解的正确预测意见或建议,为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专业能力得到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肯定。

 (三)专业工作业绩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应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了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业绩突出,主管、指导的财会部门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经营管理能力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所撰写的会计分析报告等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直接主持、承担的专业项目,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 100 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 200 万元以上;

 (3)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推广;

 (4)在会计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实践创新,能够显著降低本单位成本或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达到全国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或对解决单位重大会计管理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推广;

 (5)在参与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在省级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2.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2)主持过 1 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 1 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4)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5)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学术科研能力

 1.申报正高级会计师,应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专业成果奖;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二等奖1 项;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三等奖 2 项;或地市级专业成果奖一等奖 3 项。

 (2)在公开出版的经济类刊物或相关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 4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不少于 1 篇;或公开出版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 15 万字以上专著 1部。

 (3)主持完成重大会计科研课题或政策性研究课题,其中至少省部级 2 项或地市级 4 项。

 2.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第八条

 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的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毕业学员,视同具备第七条能力业绩要求第一至第四项标准条件,满足学历资历条件的,即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不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的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毕业学员,按程序由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满实足年限计算,以当年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计算时间。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时间。职后取得的学历,视同达到规定学历。

 第十条

 本条件中取得资格并被聘任,其中聘任的要求主要针对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作聘任要求,对应为取得资格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本条件中所述业绩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本条件中有关特定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论文:本条件所述核心期刊主要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收录的核心期刊。正式期刊是指公开发行并具有 CN、ISSN 刊号的刊物。论文刊物的征稿通知、清样稿以及无 ISBN 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著作: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三)科研课题:科研课题专业范围应与申报专业相同,“国家级”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973、863、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立项课题;“省部级”是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省软科学基金、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省重大调研课题基金,以及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地市级”是指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

 第十三条

 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审核、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文确认等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任职资格都将不予确认。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问题的,可依纪依规撤消其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的。计算时间以受处分时间和本专业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起始时间。处分结果应与年度考核相衔接。

 第十五条

 本条件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鄂职改办〔2013〕138 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篇四: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社办发〔 2012〕 427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公布 2012 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包头市公务员局, 满洲里、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自 治区各委、 办、 厅、 局, 各人民团体, 各大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根据 2012 年度自 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我区高级会计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 经研究, 确定自 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60 分(试卷满分为100 分) , 成绩有效期截止到 2012 年年底。

 二、 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 参加自 治区 2012 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符合《内蒙古自 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行) 办法》 (内人发〔2009〕 117 号) 条件的人员 , 可申请参加 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评审材料请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试行) 办法》、《内蒙古自 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 2012 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 2012〕245 号) 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以及材料申报的程序进行报送。

 ( 一)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自 治区直属单位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派专人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 -28 日 内统一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正高考评办。

 盟市的评审材料于 2012 年 l2 月28 日 前上报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处, 逾期不予受理。

 ( 二)

 评审时间。

 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将根据评审材料的上报情况, 组织评审专家将择机于 2013年第一季度召开评审会议。

 ( 三)

 工作要求。

 实施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制度,是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方法的重大举措, 是探索科学、 客观、公正、 公平评价的一种有效途径, 对加快我区会计专业高级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会计专业人员 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各级人事部门、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 密切协作, 严格把关, 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材料审查等各个环节工作, 确保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圆满完成。

 自 治区会计专业正高考评办联系电话:

 0471—4192062、4192061, 联系 人:

 李晓燕、 康艳。

 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处联系 电话:

 0471—6268105, 联

 系人:

 冯玉林。

 三、 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 评审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的函 》 (内 发改费字〔 2009〕 1930 号) , 每人收取 320 元评审费。

 附件:

 1. 2012 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名 单2.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请表

  内蒙古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 治区财政厅

  2012 年 12 月 17 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部, 全国会计考办 内蒙古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印发

 附件 l 2012 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1 于雅芬 工行牙克石支行 2 李雅红 赤峰市医院 3 王乐遐 内蒙古电力( 集团)

 公司 4 李凤英 包头市满都拉供热有限公司 5 高晓玲 北方电力燃料公司 6 王明兰 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

 ——

 4——

 附件 2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贴好照片)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

 单位经济类型

 单位通讯地址、 编码及联系电话

 本人联系电话

 何时开始从事会计

 年

  月

  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周年)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现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及高级电算化成绩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

  所在单位人事、 财务机构考核意见

  (人事、 财务机构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主管部门人事、 财务机构审查意见

  (人事、 财务机构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盟市财政部门审查意见

 (会计科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自治区会计专业正高考评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人事厅核准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该表一式两份与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篇五: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国铁建人〔2018〕151 号

  关于印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 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已经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

 附件5

  -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会计师 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 号)、《关于在部分系列设臵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 号)等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在岗员工申报、推荐、评审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范围:从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资金运作、审计、保险、金融租赁、资产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三条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廉洁自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3- 1.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能够紧跟本专业理论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并能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经验,有主持过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经历,能解决财务管理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能指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管理创新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管理政策、法规、程序和方法,具有主持过本单位财会改革方案、规划、规章及管理办法等起草、修改、审定全过程的经历。

 4.具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会计师工作的经历,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高级会计师五年以上。

 (二)任高级会计师以来,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或在海外项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15 年,现在海外重要岗位任职,业绩突出,且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

 1.主持或组织过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财会科研课题,取得了显著研究成果或经济效益,是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管理创新奖、股份公司认可的行业协会评审的管理创新奖的主要获奖人。

 2.作为业务骨干,开创性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股份公司以上有关部门认可;在本专业管理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在股份公司取得效果显著的管理成果,并得

  -4- 到股份公司认可或推广;在本单位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方面取得重大收益,业绩突出。

 3.作为业务骨干,主持制定本单位重大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企业资金、成本、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得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4.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专家至少 5 次以上参加国家、省部级、股份公司组织的本专业重大课题研究或项目论证、成果鉴定、标准规范的审查等工作。

 5.为本行业撰写 8 篇以上财务(市场、成本、营销、预算、决算、审计、投融资、资金管理)分析报告,报告数据准确,结论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或主笔起草二级单位以上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少于 8 项并实施,或主笔起草三级单位以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少于 10 项并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6.通过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

 (三)任高级会计师以来,论文、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在国内外重点刊物(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双刊号)公开发表与主要工作经历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至少 1 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参评论文必须为独著发表,其他论文合著的必须为第一作者。

 2.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本人至少撰写 10 万字)以上。

 第四条 若学历专业与正高级会计师拟申报的专业不相近,

  -5- 则晋升正高级会计师时,履职年限延长一年。

 第三章

 申报、推荐与评审 第五条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申报。所属各级领导人员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必须按其人事管理权限申报。

 第六条 申报人员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符合相关条件时,可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材料。

 第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职评)部门,依据相关条件和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第八条

 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程序、工作准则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的,评审有效;出席评审会议评委超过二分之一赞成的,方可向高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 凡经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否决的申报人员,一律不再复议。

 第十一条 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由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组织答辩,填写答辩和考核意见。

  -6-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资历计算、考核、聘任等事宜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执行本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抄送:公司领导,部门以上领导,机关各部门,存档。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厅 2018 年 11 月 9 日印发

篇六: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文 件 新人社发〔201 2〕 1 34 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 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各地、 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自治区各委、 办、 厅、 局, 人民团体、 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

 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 望及时告知我们。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 公正、 科学地评价高级会计师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结合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会计管理、 社会审计及管理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反对民族分裂,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四条

 职称外(汉)

 语水平, 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 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

 以上。

  第八条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

 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学位, 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审计师、 统计师、 经济师, 下同)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同等学历, 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3.大学本科学历, 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4.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 6 年。

 在同等学历条件下, 取得非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二)学识水平

  1 .熟悉会计及相关专业法律、 法规和制度, 掌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备指导中级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3.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三)实践能力(经历)

 在地及地以上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1 -4 中 2 项;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1 -4 中 1 项;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5。

 1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有丰富的会计工作实践经验, 能够独立组织单位的会计工作,能够正确执行会计法律、 法规和制度, 能够对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分析, 并参与经济预测决策。

 2.会计工作业务骨干, 有丰富的会计工作实践经验, 有较强的专业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 能够熟练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组织本岗位的会计工作, 能够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3.能够主持或主要承担会计调研、 科研课题, 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撰写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

 4.能够讲授会计专业知识或指导、 鉴定会计实务工作, 具有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5.具有 8 年以上社会审计实践经历, 担任大中型审计、 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

 业绩成果

  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内控机制健全, 会计信息质量良好。

 同时, 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地及地以上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1 -6 中 2 项;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1 -6 中 1 项;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申报人员, 须具备条件 7-8 中 1 项)

 :

 1 .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律、 法规和制度, 规范会计基础管理, 提高会计工作(信息)

 质量方面, 取得显著成效, 并起主要作用。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位会计制度设计并有效实施, 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

 3.参与单位经济管理, 在预算管理、 资金管理、 成本控制、 资产经营、 资本运作、 内控建设和经济决策等方面发挥参谋决策作用, 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最近五个年度内 2 次考核优秀或专业技术工作受到县及县以上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会计科研课题研究, 具有较高水平, 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 并取得明显成效。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

 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 1 部以上。

 7.主持 3 项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 经监管机构或同行评价质量高。

 8.主持 3 项以上大中型咨询项目, 被客户采纳后, 对促进客户规范会计核算、 提升管理水平、 实现发展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

 (五)

 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公开出版会计专著或教材 1 部(本人独立撰写 2 万字以上)

 。

 2.论文 2 篇以上。

 符合条件的论文包括:

 (1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 报纸上发表的会计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不少于 2000 字)

 。

 (2)在内部期刊上发表的会计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不少于 2000 字)

 。

 (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的会计工作研究性论文(不少于 3000 字)

 。

 第九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自治区人事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 (新人发〔2003〕 47 号)同时废止。

篇七: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机关事务管理局

 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

 国管高评委〔 2021 〕1 1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 号)要求,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三条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正高级评委会)实行专家库管理,专家库由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在京企业推选专家组成。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第四条

 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遵循下列原则:

 (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全面考察、科学公正评价申报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理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民主评议,客观公正。以专业评审标准和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为依据,通过个人答辩、民主评议的形式,客观公正考核申报人员的实际水平。

 (三)独立评审,责权统一。评议组严格依照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形成独立意见,正高级评委会根据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二章

 标准条件

 第五条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按规定完成近 5 个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在近 5 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第六条

 申报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相关工作满 5 年。

 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评审时适当加分。

 第七条

 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参与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实践经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3 年以上。

 (二)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5 年以上。

 (三)累计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会计工作重要岗位主管 10 年以上。

 (四)在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20 年以上。

 (五)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15 年以上。

 第八条

 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会计相关领域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符合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一)主持(主要参与)单位经营决策与管理活动,提出单位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或核心业务中重大疑难或关键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资金管理、成本管控、降本增效、税收筹划等方面采取措施,实施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一级主管单位或业内公认的显著成绩。

 (二)主持(主要参与)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投融资决策等工作,取得一级主管单位或业内公认的显著成绩。

 (三)主持(主要参与)重大财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绩效评价、资产评估、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项目,取得一级主管单位或业内公认的显著成绩。

 (四)主持(主要参与)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方法技术等方面改革,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资产管理体系等,有重大创新,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典型案例或系统理论,得到一级主管单位或业内表彰和推广。

 (五)主持(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会计准则制度、预算绩效、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化等方面试点工作,推动财务会计类政策落实,取得典型经验,做出重大贡献,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推广。

 (六)主持(主要参与)制定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专业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政策咨询报告,或者主持(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重大会计相关项目调研与论证,被采纳实施。

 (七)主持(主要参与)编制省部级以上、行业或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或战略方案,制定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税收管理等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专项方案,被采纳实施。

 (八)参与省部级以上智库建设等工作,在本行业或本单位财务会计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取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认可或业内公认的显著成绩。

 (九)能体现突出业绩与显著成果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业绩与成果,应当提供有足够证明力的原始材料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译著 1 部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

 (二)参加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编写工作,完成 20 万字以上的工作量。

 (三)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其中至少 2 篇为核心期刊。

 (四)主持省部级以上立项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科研课题 1 项以上,并结项通过。

 以上专业理论成果,应当提供有关文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翻译章节的著作、译作或者教材,应当由主编或者出版社出具写(译)作分工的证明。

 第十条

 担任审计、经济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现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可以申报转评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报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的,报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评议组评议;不符合条件的,在 5 个工作日内退回补充完善,逾期未提交审核视为放弃申报;补充完善后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提交评议。

 第十三条

 正高级评委会委员随机分成若干评议组,评阅申报材料,组织申报人员答辩,对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出评议意见,提交评审会。

 正高级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实际到会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赞成票达到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为评审通过。

 第十四条

 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 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申报人员或其他人员可以书面反馈异议情况,经核实后对异议处理情况进行反馈。

 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

 申报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由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在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程序核实。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存在异议的,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函询,并由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经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有必要的,应随机抽取 3 名委员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提交正高级评委会审定。

 复议结果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其中复议通过的,公示期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依照本规定取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具有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十七条

 申报参加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参加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已通过正高级评委会评审的,取消评审结果;已取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收回证书:

 (一)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参评学术成果造假或抄袭的;

 (四)瞒报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或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

 第十八条

 本规定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专业理论成果”和“工作业绩与成果”有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指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取得的。

 (二)“学历”和“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划分,其中事业单位规模参照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标准划分。

 (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申报评审前一年度年底。

 (五)“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六)“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正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八: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职改办〔 2014〕 406 号 关于做好 2014 年度成都市 工程、 经济、 会计系列专业技术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 市)

 县人社局(职改办) , 市级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 切实把职称评价作为人才开发工作的重要抓手, 根据国家、 省、 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现将 2013 年度我市工程、 经济、 会计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符合 《工程技术人员 职务试行条例》 ( 职改字〔 1986〕第 78 号)、《经济专业人员 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 1986〕第 74 号)

 和《四川省人事厅、 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4〕 102号)

 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个人人事档案在我市进行管理, 从

  事工程技术、 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人员 , 要严格按照《四川 省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 川 职改〔 1997〕 23 号)

 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评审相应资格。

 申报人要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如实提供证明本人业绩、 成果、 贡献的有关材料及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积分登记证明, 经公示无异议后, 按照《成都市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职改办)

 进行初审。

 注意事项:

 ( 一)

 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 试行)》( 川职改〔 1992〕 69 号)

 的人员 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 二)

 外地( 成都以外)

 评审取得的中级职称需按规定确认为本地职称后, 才能用于申报高级职称。

 二、 各区( 市)

 县人社局( 职改办)、 市级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在受理申 报材料的过程中 , 要切实按照 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考试)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职改办〔 2004〕 122 号)

 要求做好规范化服务, 并严格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质量要求, 认真核实相关情况。

 四川省工程、 经济、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 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的人员 , 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 审核、 批准。

 三、 在申报、 推荐、 评审、 公示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

  制度。

 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 已取得的高级职称予以撤销; 自 查实之日 起, 3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 日 起至 8 月31 日 止。

 评审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字费〔 1999〕265 号) , 每人次 320 元。

 附件:

 成都市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25 日

 成都市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 册》 ( 一式一份,同一单位统一填报)。

 2. 《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晋升推荐表》。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一份)。

 4. 《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登记表》( 最近三个年度, 每年度一式一份)。

 5.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必须本人签名 )

 6.

 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 业务工作总结( 限 3000 字左右)。

 7、 本人代表作一篇( 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 论著、 学术报告、 专题技术学术总结等), 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 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申报高级会计师还必须有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会计分析报告

 8.

 学历和职称证书、 聘任证明( 中级职称聘任满 5 年的证明材料)、 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 或免试证明)、高会实务考试合格证( 高会专用)

 等复印件( 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一份, 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一并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封面上。

 9.

 业绩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 成果鉴定、 发表文章、 论文论著等( 申报高会可提供本人主要参与的规章制度和中长期会计工作规划、 专业授课讲稿及证明、 大型专业方案),上述材料均报复印件( 加盖单位印章)。

 10. 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 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一式一份)。

 11. 以上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 网址:

 http: //www. cdhrss. gov. cn/)

 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也可电脑打印。

 内容要具体、 真实、 字迹( 体)

 要端正清楚, 表格的各栏目 必须全填, 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 必须写上“无”, 非选择项目 用笔划去。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 分类装订, 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 封面详细填写申报者姓名 和材料目 录)

  传递。

篇九: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

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会计师须系统掌握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最新财会理论动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制订行业财会制度,主持一个地区、行业、部门或一个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财会工作,有解决财会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和能力;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精通业务,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或财务会计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显著的成绩;有较强的财会科研能力,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会计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 2 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会计师资格 5 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制订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在参加编写(制订)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

 (二)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的创见性建议得到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四)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1SBN)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 5 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 8 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 3 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 4 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会计师资格 2 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主持一个地区、行业、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或扭亏,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认可,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近三年来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二)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 (三)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专业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三篇,且其中—篇获得国家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 (四)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数前三名),或获得过二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数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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