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微胜文档网!

注册登陆 我要投稿
当前位置:微胜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5篇

日期:2022-10-24 08:25:04 来源: 网友投稿

篇一: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 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

  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 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 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重庆 市卫生局《重庆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暂行)》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 高以为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 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 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一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

  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

  第二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我院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 系,各科室必须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 容。

   第二章考评范围 第五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三章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考评内容与基本标准: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 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 扬白求恩精神。

  2.加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 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 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 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 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

   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 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 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 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 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 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 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 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 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

   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 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 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 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考评加分扣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同级 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5 分;获市级表彰的加 10 分。

  2.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加 3 分。

  3.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 5 分;被评为市级 先进者加 10 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 15 分。

  4.被评为市级劳模加 15 分;国家级劳模加 20 分。

  5.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 95 分以上者加 2 分,100 分者加 3 分。

  6.受到单位、病人及家属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 加 3 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7.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 5 分;集体的,科内 有关人员各加 2 分。

  8.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

   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 10 分。

  9.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 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 5 分。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 5 分。

  11.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 影响者加 5 分。

  1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 错或责任事故的加 5 分。

  13.科室获集体荣誉称号每人加 2 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 5 分;

  填补本市空白的加 10 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 20 分。

  15.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 5 分;国家 奖加 10 分。

  16.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市级加 2 分;国 家级加 5 分。

  (二)扣分标准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 3 分;造成不良影响 扣 5 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 10 分。

  2.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 育,每次扣 2 分。

  3.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 1 次扣 2 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 5 分。

   5.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6.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 的扣 10 分。

  7.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 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 5 分,屡教不改的扣 10 分 8.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 5 分。

  9.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 5 分。

  10.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 5 分,造成 不良影响者扣 10 分。

  11.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 5 分。

  12.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 3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5 分。

  13.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的扣 5 分。

  14.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 5 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 10 分;

  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 20 分。

  15.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 10 分。

  16.不遵守技术规则,给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 10 分。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党委牵头负责,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参与具体实施。

  第九条 设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

   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组 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人事、医务、护理等 科室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主任 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党委办公室负责医德医风考评具 体事务。

  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第十条 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 风档案,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 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 院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 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 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 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医疗调处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 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对投诉情况分类处理, 负责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沟通,定期汇总,分 析投诉信息,提出修改意见。

  (二)医德医风调查制度。每季度开展门急诊病人、住(出) 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收集病人就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医疗 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的意见与建议,由党 委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三)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 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患者反馈有 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 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 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具体实施参照《开县人民医院职工奖励实施办法》和《开县 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

  第五章 考评的主要方法和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 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 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周期为一年。医院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 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 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 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 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 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 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

   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 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五条 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总 分达 95 分为优秀,80—94 分为良好,60—79 分为一般,59 分以下为较差。总分达 95 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 秀”;扣分达 30 分者均实行“一票否决”,总评为“较差”;

  扣分达 20 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总评达 95 分以上且无扣分者,评为“优秀”。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 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 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 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 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 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 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第十六条 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 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 挂钩。

  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 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 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 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实施细则: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实行细则第 1 章总则第 1 条为进 1 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鼓励和束缚,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 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 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点意见(试行)》和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卫 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行细则(暂行)》精神,结合本院实 际,制定本实行细则。

  本实行细则以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 高以为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 态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良医疗服务 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 纪律,建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大众的 健康服务。

  第 1 条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 1 支医德高尚、 技术高深、风格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 会医德医风。

  第 2 条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我院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各科室必须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 2 章考评范围第 5 条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第 3 章考评内容及标准第 6 条考评内容与基本标准:(1)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建立治病救人、以病人为中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

  2.加强工作责任心,酷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10 分)1.对 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同等对待,不得轻视。

  2.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 权,为患者守旧医疗秘密。

  3.展开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实验、利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 动中,遵照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良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1.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情、耐心、爱心、仔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 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实行医疗服务许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换和沟通,自觉接受 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遵法,廉洁行医(15 分)1.严格遵照卫生法律法 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履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 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装备、医用 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 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医治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 由,从中攫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扬和药品医 疗器械促销,不藏匿、捏造或违背规定涂改、烧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料。

  5.不违背规定外出行医,不违背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动(10 分)1.严格履行诊

   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公道检查、公道医治、公道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履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

  收取费用。

  (6)保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1.积极参

  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 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尊重, 相互配合,扬长避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 分)1.积极参 加在职培训,刻苦研究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 业技术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产生。

  第 7 条考评加分扣分标准(1)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各种突 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为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5 分;

  获市级表彰的加 10 分。

  2.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加 3 分。

  3.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 5 分;被评为市级 先进者加 10 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 15 分。

  4.被评为市级劳模加 15 分;国家级劳模加 20 分。

  5.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 95 分以上者加 2 分,100 分者 加 3 分。

  6.遭到单位、病人及家属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 加 3 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7.遭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 5 分;集体的,科内 有关人员各加 2 分。

   8.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 乱收费等腐败行动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 10 分。

  9.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 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根据的加 5 分。

  10.同背法背游记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 5 分。

  11.纠正他人因违背守旧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 影响者加 5 分。

  1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过 失或责任事故的加 5 分。

  13.科室获集体荣誉称号每人加 2 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展开新项目新技术弥补医院空白的加 5 分;弥补本市空白的加 10 分;弥补国内空白的加 20 分。

  15.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 5 分;国家 奖加 10 分。

  16.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市级加 2 分;国 家级加 5 分。

  (2)扣分标准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对属实的扣 3 分;

  造成不良影响扣 5 分;性质卑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 10 分。

  2.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 育,每次扣 2 分。

  3.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背者 1 次扣 2 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对属实的扣 5 分。

  5.未实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许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6.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躲避造成严重后果 的扣 10 分。

   7.与服务对象产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 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 5 分,屡教不改的扣 10 分 8.工作不负责任, 造成大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 5 分。

  

篇三: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完 善医德医风日常考核管理,现根据卫生部和省州县卫生系统 对医德医风工作要求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医德医风是指医务人员在服务患者的行 医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行业风气。

  三、医德医风考核管理适用于本制度。违反医德医风行 为规范的,依据《医院员工手册》、《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及有关院纪院规的规定处理。

  四、医院医德医风领导机构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 由院党政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其成员有各部门行政职能处室 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并部署 工作。

  五、医德医风工作会议主要职责:

  1. 认真传达贯彻卫生部及省州县卫生系统有关医德 医风工作指示精神;

  2. 审定医德医风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 情况,协调全院医德医风工作;

  WORD 格式整理

   ...

  3. 对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的人和事作出处理 决定;

  4. 讨论修改并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管理制度;

  5. 听取办公室医德医风工作报告,研究并部署工作。

  六、医德医风专职部门常设党办,主要承担职责:

  1.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措施, 协调医德医风相关工作;

  2. 定期分析医德医风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 议;

  3. 对医德医风档案实施管理;

  4. 负责医德医风考核和管理,及时反馈信息;

  5. 受理医德医风投诉,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负责 开列整改通知单,限期加以整改,督促各部门做好医德医风 建设工作。

  七、医德医风办每月汇总医德医风情况,并向医德医风 建设领导小组作出如实报告,由院党政领导在周会上进行医 德医风讲评,对典型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和表扬。

  八、医德医风办应当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医德医 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做 好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病人满意度。

  九、医德医风工作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应遵循“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有专人负责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各部门统

  WORD 格式整理

   ...

  筹安排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纳入 常态长效管理。同时,对医德医风工作采取问责制,对医德 医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十、院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由院党政领导及党办、院办、 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实施对医院职工医德医风 考核。各部门医德医风考评小组人员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医 德医风考核结果纳入人事科对职工年度考核,与职工个人岗 位聘用、晋升晋级、评选各类先进挂钩。

  十一、院科定期召开医德医风考评会议,对员工医德 医风实施年度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医德医风考评会议主要 职责:

  1. 对涉及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的人和事,做出 处理意见;

  2. 接受医德医风当事人的申诉,并进行复议;

  3. 对患者投诉及表扬的人和事提出考核意见;

  4. 形成医德医风综合考评意见;

  5. 对医德医风考评结果有建议权。

  十二、医德医风培训教育由党办、院办、人事科、医务 科、护理部、等部门共同实施。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及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新职工、进修医生、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 教育和管理。

  十三、积极发挥院外行风监督员及外聘满意度测评人员

  WORD 格式整理

   ...

  在医德医风监督检查中的作用,促进医德医风建设。同时, 要重视社会对医德医风的评价,认真做好行业满意度测评、 问卷调查以及投诉信箱等方面工作。

  十四、医德医风办应当加强各科室以及医务人员医德医 风状况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做好医疗服 务质量工作,不断提高病人满意度。

  十五、医德档案依照《关于在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 度的通知》和院《医德档案工作实施细则》、《医德档案管 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十六、本制度解释权归医德医风办,本制度自颁布之日 起试行。

  医德医风八大承诺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面对群众的信任,社会的期待,我庄 严承诺: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 医德,文明行医,廉洁执业。

  二、坚持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业务 技术学习,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三、谨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病 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四、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 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WORD 格式整理

   ...

  五、文明执业,礼貌待人,佩证上岗,规范着装,严格 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 象。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拒绝接受 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 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 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七、坚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 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 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八、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社会公 益性服务活动。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监督。

  医德医风目标责任制

  1、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 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2、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 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3、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医院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制度规定。

  WORD 格式整理

   ...

  4、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 制。

  5、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 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 违规违纪行为。

  6、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 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基层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 形象。

  7、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8、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 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 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9、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 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10、廉洁自律,不索取和收受非法财物,不利用职务之 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 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 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篇四: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 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

  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 督、 考评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 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和重庆 市卫生局《重庆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暂行) 》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 高以为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 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 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一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 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

  第二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纳入我院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各科室必须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考评范围

   第五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三章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考评内容与基本标准: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 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 扬白求恩精神。

  2.加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 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 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 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 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 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 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 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 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 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 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 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 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 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 1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 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 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 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 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考评加分扣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同级 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 5 分;获市级表彰的加 10 分。

  2.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加 3 分。

  3.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 5 分;被评为市级 先进者加 10 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 15 分。

  4.被评为市级劳模加 15 分;国家级劳模加 20 分。

  5.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 95 分以上者加 2 分,100 分者加 3 分。

  6.受到单位、病人及家属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 加 3 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 1 分。

  7.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 5 分;集体的,科内 有关人员各加 2 分。

  8.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 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 10 分。

   9.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 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 5 分。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 5 分。

  11.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 影响者加 5 分。

  1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 或责任事故的加 5 分。

  13.科室获集体荣誉称号每人加 2 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 5 分;

  填补本市空白的加 10 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 20 分。

  15.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 5 分;国家奖 加 10 分。

  16.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市级加 2 分;国家 级加 5 分。

  (二)扣分标准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 3 分;造成不良影响 扣 5 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 10 分。

  2.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 育,每次扣 2 分。

  3.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 1 次扣 2 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 5 分。

  5.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6.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 的扣 10 分。

  7.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 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 5 分,屡教不改的扣 10 分 8.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 5 分。

  9.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 5 分。

  10.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 5 分,造成不 良影响者扣 10 分。

  11.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 5 分。

  12.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 3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5 分。

  13.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扣 5 分。

  14.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 5 分;

  发生较大差错者扣 10 分;

  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 20 分。

  15.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 10 分。

  16.不遵守技术规则,给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 10 分。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由院党委牵头负责,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参与具体实施。

  第九条 设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 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组

   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人事、医务、护理等 科室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主任 由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担任,党委办公室负责医德医风考评具 体事务。

  第四章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第十条 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 风档案,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 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 院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 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 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 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调处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 党委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对投诉情况分类处理, 负责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沟通,定期汇总,分 析投诉信息,提出修改意见。

  (二)医德医风调查制度。每季度开展门急诊病人、住(出) 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收集病人就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医疗 技术、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环境卫生的意见与建议,由党 委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三)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

   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向患者反馈有 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 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 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具体实施参照《开县人民医院职工奖励实施办法》和《开县 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执行。

  第五章 第十四条 考评的主要方法和结果应用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

  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 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周期为一年。医院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 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 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 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 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 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 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 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 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五条 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总 分达 95 分为优秀,80—94 分为良好,60—79 分为一般,59 分以下为较差。总分达 95 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 秀” ;扣分达 30 分者均实行“一票否决” ,总评为“较差” ;

  扣分达 20 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 ;总评达 95 分以上且无扣分者,评为“优秀” 。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 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 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 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 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 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第十六条 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

  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 挂钩。

  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 好的, 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

  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 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 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建湖县宝塔卫生院 关于对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的处罚规定

  1.“红包”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活动中以 各种名义收受(索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信用卡或贵重物品等。

  2.“回扣”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活动中以 各种名义收受(索要)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或经营单 位在账外暗中以临床促销费、处方费、劳务费、统方费、宣传 费、转诊费等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 贵重物品等,或到药械生产经营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 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及接受邀请的境内(外)旅游等。

  3.医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要“红 包”或“回扣”,收到“红包”、“回扣”应在 24 小时内退还, 如确实难以谢绝,“红包”应交到该病人的个人账户上,并到 护士长处办理登记,以便上报,或者在 24 小时内将“红包”、 “回扣”直接上交院办公室登记,由院办公室负责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也不上缴的,一经查实,予以收 缴,并根据性质轻重的不同,作如下处理:

  (1)本院工作人员在采购、使用药品和器械中收受回扣、 好处费及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开处方费、劳务费等归个人所 有,没收全部非法所得,除处以 10 倍罚款,待岗半年外,情 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 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

  -1-

   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院工作人员接受医药、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赠送的各种实物和有价证券,或者到医药、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和个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除处以 10 倍罚款, 待岗半年外,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参加由药品、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出资组织的 观光旅游,学习考察、学术会议等,除退出全部费用,处以 10 倍罚款,待岗半年外,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4)医务人员以介绍病人入院、转诊、检查、手术、治 疗为理由收取提成或者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收取回扣,除 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处以 10 倍罚款外,情节较轻的,给予诫 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5)收受患者及其亲属的“红包”或物品,除没收全部 违规所得、处以 10 倍罚款外,情节较轻的,予 3 个月以待岗 处理,影响一次晋升;情节较重的或第二次查实的,罚款待岗 半年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或第三次查实的, 除罚款待岗一年外,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并吊销执 业证书。

  4.严禁工作人员为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推销单位和 推销人员提供医生姓名、品种、使用数量等统计数据,违规者 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2-

   5.严禁工作人员接受病人、病人家属及药品、器材、设 备等销售人员请吃和礼品,违规者,对照收受“红包”、“回扣” 处理。

  6.严格遵守新药品、新技术、新器械、新检查项目的准 入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7.严禁科室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购销中收受回扣,如以 科室名义收受回扣,其科主任将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处罚。

  8.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收受或索要“红包”、“回 扣”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不追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9.在药品、耗材、器械、一次性植入性器材等医疗用品 采购中,如有损害医院利益,从中牟利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 罚,严重者给予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处理。

  10.因收受“红包”、“回扣”被停止执业活动期间,解聘 其专业技术职务;因收受“红包”、“回扣”受各类处分的情况, 记入本人的医德医风档案,作为对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职 务晋升、职称评聘、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11.医院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个人收受“回扣”的,依法依 纪从严处理。

  1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 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3-

  

推荐访问:考评 医风 医德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09-2024 微胜文档网 www.beautyinvitation.com.cn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090685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