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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日期:2022-09-23 17:35:04 来源: 网友投稿

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 1 林业局林场半年工作总结与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汇编 林业局林场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篇一: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

 林业局林场半年工作总结与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汇编

 林业局林场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现将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推进乐涧套开发工作。场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继续在人、才、物方面全力支持。此项工作目前正在市发改委做节能评估报告。

 2、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场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深入学习、征求意见环节的各项活动内容,取得了初步效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3、贯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危旧房改造遗留问题的解决。外卖 26 套除个别户外,区直购房户大部分已退房。

 4、为积极响应上级文明创建工作,我场及时组织召开文明创建清洁家园工作专题会议,并在会上制定场区卫生认领分配表,对场区大院、各办公室、会议室、场办公楼外沿线道路等卫生片区进行分片。由场领导带头共 12 名工作人员认领卫生包片区,场领导班子对卫生片区进行定期检查和设定奖惩办法。

 5、完成春季 320 亩的石质山造林工作,6000 亩的森林抚育工作,已初步通过省林业厅、市林业局验收。组织场工作人员参加森林抚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场共组织工作人员 12 名,开展了 3 次森林抚育工作,共抚育面积 30 亩。

 6、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工作,1 至 6 月份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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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针对妙山林场秸秆禁烧工作的实际情况,成立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组和督察组,三次召开秸秆禁烧动员会、调度会,绘制秸秆禁烧位置示意图,落实秸秆禁烧包林责任人,实行包林场领导、包组场干部与护林员无缝对接,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宣传车流动宣传。

 8、切实抓好计划生育,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6‰以内。

 9、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工作。

 以平安建设为主线,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召开干部和党员大会播放反邪教影片,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去。

 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建设平安。

 抓好邪教打击处理,严密监控重点人员。

 10、认真落实廉洁的有关规定,对接待费、车辆费、会议费进行严格控制,从一点一滴,从小事上励行节约,上半年“三公”支出降幅 50%以上。

 二、20**年下半年的工作谋划 1、加快乐涧套开发各种手续报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立项工作。

 2、继续妥善处理危旧房改造工程遗留问题。下一步工作是把退回的所购房屋进行公开拍卖。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步工作重点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4、积极组织场工作人员参加森林抚育工作,对林区的杂数、死枝、杂草进行修剪清理,积极适度进行林相改造,增加防火树林总量,不断提高森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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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我场始终坚持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森林防火为核心,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广泛宣传,全民动员,社会参与,齐抓共管。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排除隐患,在措施上求突破,在管理上求创新,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努力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为我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抓好社会稳定。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场大局稳定。

 20**年,我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四面镜子,对照“三严三实”、焦裕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畜牧业收入占农牧民人均收入的比重为出发点,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畜牧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年,预计全市牲畜存栏 45 万头(只),其中母畜存栏 33.1 万头(只),母畜比例达 73.6%。年内繁殖幼畜 38 万头(只),同比增加1.2 万头(只),增长了 3.3%;全年出栏牲畜 102.3 万头(只);同比增加 9.5 万头(只),增长 10%;预计肉类总产量达 30052 吨,同比增加 2347 吨,增长 8.5%;奶产量达 33400 吨,同比增加 1034 吨,增长 3.2%;产蛋 3450 吨,同比增加 324 吨,增长 10.4%;产毛 418 吨;产皮张 44.6 万张。预计 20**年**市畜牧业总收入 65051 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 25%,牧业人均纯收入 2534 元,占人均纯收入的 25%。

 一、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定居兴牧项目(民生重点工程项目)截至年底,已完成投资 1.2 亿元,竣工30 户,主体完成 409 户,正在砌主体 10 户,基础开挖 26 户,北郊路嘉苑小区主体完成 479 户,同时正在进行装饰工程。

 2、**市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 520.64 万元(因批复、实施方案及工程预算上的总投资为 550 万元,故完成比例按照 550 万元计算),除人工饲草地建设工程因地面管道未铺设,待明天春天播种后布设,完成人工饲草地建设工程的 90%,其他工程均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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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菜篮子平抑肉价百户养殖建设项目:(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已落实 100 户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2225 万元,养殖大户以低于市场价 5 元/公斤的价格提供平价肉。已向市场供应平价牛肉 152.8 吨,羊肉 248.6 吨。

 4、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民生重点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2250 万元,已完成标准化肉羊圈舍 2.05 万平方米,活动场 15926 ㎡,饲草棚 3360㎡,饲料库 3315 ㎡,兽医防疫室 220 ㎡,办公、值班室 800 ㎡,消毒室 160 ㎡,消毒池 180 ㎡,堆粪场 2300 ㎡,青贮池 3725m³,粪便处理池 1 座、无害化处理池1 座、大门围墙、绿化地面硬化、水电路配套设施及购置设备,购买肉羊 5399 只。

 5、现代农业精细化种养基地建设:20**年计划投资 2410 万元,在哈密长河集团建设高效节水饲草料基地 1 万亩;购入种公羊 50 只,多胎纯种生产母羊 3500 只等。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 3410 万元,已购置种公羊 50 只,母羊 3500 只;1 万亩高效节水饲草料基地滴灌工程已安装完毕;羊舍高床改造已完成,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6、盈瑞乳业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 1 月份购置设备,2 月份设备进厂,3-5 月安装调试设备,6 月底已正式生产。

 7、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民生项目)投资 4740.4 万元,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 282 万亩,落实草畜平衡 1674 万亩,实施人工草地良种补贴 2.5 万亩,发放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6838 户。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畜产品产量及效益计划年内肉产量较上年增长 8%,奶产量增长 3%,禽蛋产量增长 10%,预计实际肉产量增长 8.5%,奶产量增长 3.2%,禽蛋产量增长 10.4%2、多胎肉羊产业化发展工作今年我市获得地区级肉羊良繁场正式挂牌的共有 4 家,分别是:**市长青农牧有限公司、**市沁城乡白岩农牧合作社、**市大红柳峡德汇园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红旗村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其中:**市大红柳峡德汇园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红旗村牧祥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今年新增的多胎肉羊良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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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菜篮子”工程园区牛羊育肥工作截止年底育肥园区出栏育肥羊 33.33 万只,出栏育肥牛 1.4 万头。

 4、饲草料种植工作全市玉米正播面积 32799.23 亩,玉米复播面积 9953.4 亩,多年生牧草(苜蓿、红豆草)种植面积 3989.5 亩,一年生牧草种植面积 2050 亩。

 5、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耳标发放规定,进行发放和登记,截止目前已发放耳标 431000 个,其中牛 23000个,羊 400000 个,猪 8000 个。二是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新申报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对已申报的养殖场(小区)进行复查,建立电子档案。组织执法人员对规模以上,特别是纳入国家有关项目的养殖场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今年我市共审查发证 74 家。三是、强化异地畜禽调运监管。严格农业部、自治区畜牧厅、**区畜牧兽医局有关畜禽异地调运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异地畜禽调运进行监管备案,严格审查制度,目前累计完成出市境动物检疫以及监督检查 1213 头(只、羽)。备案率 100%。四是、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督察力度。累计完成产地检疫 267904 头(只、羽),肉类调入 677.167 吨,调出199.56 吨。产地检疫率同比去年提高了 10.7%。五是、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市场进行了 4 次专项监督检查,立案查处兽药案件 2 件,罚款 210 元。开展了打击销售假劣过期兽药、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收缴假劣过期抗菌素类、驱虫药类、消毒药类等总计 75 个品种,788 盒(袋),价值金额 5136.89 元。对没收的假劣、过期兽药进行了集中销毁。六是、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督检查力度,市场监督检查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七是、严厉打击在畜禽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添加剂的行为,进一步整顿我市动物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市场秩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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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身体健康,积极配合地区开展各项检测活动,截止目前已完成采样、送样 52份。累计完成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育肥养殖大户的动物瘦肉精检测 16 头份。

 20**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农业结构调整为手段,积极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这一工作理念,以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根本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一年来我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较好的完成了的农业综合开发任务。

 一、20**年工作总结(一)认真做好 20**年度三都镇石准高标准农田项目扫尾工作,顺利通过**市检查验收。上半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顺利完成了三都镇石准高标准农田项目扫尾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检查验收。耒阳三都镇石准高标准农田项目总投资 225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42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553 万元,群众自筹资金 284 万元。维修加固小型拦河坝 1 座,新建排灌站 1 座,开挖疏浚渠道 70 公里,衬砌渠道 36.23 公里,扩建加固小型蓄排水工程 5 座,改良土壤 0.7 万亩,营造防护林 0.07 亩,示范推广 0.5 万亩,技术培训 3600 人次,发放科技培训资料 3600 余份,修建田间道路 6.44 公里,所有项目于 4 月底全面完成。我办根据上级指示,合理安排时间,明确工作重点,从项目建设到软件资料,由外至内,按上级要求做好了验收准备工作,并完成了自检工作,由于准备充分,6 月中旬顺利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及档案资料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等得到市办好评。

 (二)做好农业开发宣传信息工作。20**年,我办坚持宣传信息要先行,日常工作创特色,对外宣传要深化的工作理念,深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总结宣传调研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争创宣传调研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再认识,并在以往的基础上谋求有更大的发展。上半年分别向耒阳党建网、红网耒阳手机报、今日耒阳和耒阳电视台积极踊跃投稿,并已发表 10 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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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我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保证了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注重自身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办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规定了明确的党风廉政责任内容,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选项、立项、建设过程中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项目的透明度,杜绝人情项目和关系项目;工程建设完全走向正规划化、法制化的轨道。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程,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外部监督方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资金运行、政务公开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从程序上杜绝了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领导班子团结,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单位形成了风清气顺,政令畅通的和谐局面。

 (四)切实抓好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综治工作着力抓防范、保稳定。综治工作领导是关键,责任制是保证。一年来,我办始终坚持为民责任重如山的原则,分别成立了安全、稳定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工作由专人专抓专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各股室为单位,立足“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及各项措施。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专干,研究...

篇二: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

 林业:8 8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林场 6 2016 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汇编

 林业:8 8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林业:

  8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第六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第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 18 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第八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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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 (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 (三)便于森林生态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四)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 (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第九条 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对重合或者交叉区域,应当按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第十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程编制。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报送审核(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时应当对征求意见及其采纳情况进行说明。第十一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5 年内不得修改;因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第十二条 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十三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其选址、规模、风格和色彩等应当与周边景观与环境相协调,相应的废水、废物处理和防火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第十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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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因提高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或者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的需要,可以对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但是因保护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保障游客安全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除外。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的,应当在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第十六条 因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给国家级森林公园内

 林业:

 8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的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第十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划定重点保护区域。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第十八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三)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葬坟; (四)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园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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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六)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 (七)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八)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标示牌、宣传单等形式将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的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第十九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开展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承办单位的活动计划对森林公园景观与生态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承办单位按照备案的活动计划开展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对所搭建的临时设施,承办单位应当在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并恢复原状。第二十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级森林公园可以出售门票和收取相关费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门票和其他经营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并主要用于森林风景资源的培育、保护及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免门票或者设立开放日等方式,为老年人、儿童、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游览提供便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由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需要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进行的,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符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服从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发生变动的,应当依法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办理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第二十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的范围进行公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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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界立桩。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林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名称和专用标志。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解说系统,开辟展示场所,对古树名木和主要景观景物设置解说牌示,提供宣传品和解说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向公众介绍自然科普知识和社会历史文化知识。第二十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对公众开放。国家鼓励国家级森林公园采取购买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旅游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组织安排旅游活动,不得超过最大游客容量接待旅游者。进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国家鼓励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第二十六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用火管理,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第二十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森林公园内及周边的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第二十八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要求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情况。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第三十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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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总体规划、擅自变更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活动的; (二)未按照规定从事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的; (三)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未事先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许可的; (四)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发生变动,未依法办理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的。第三十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未按照规定编制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经责令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并导致国家级森林公园主体功能无法发挥的,国家林业局可以将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下降,经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专家评审,达不到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标准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将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被撤销的国家级森林公园,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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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场 6 2016 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林场 20**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半年来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综治办工作的相关要求,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建设,狠抓平安创建的巩固提升工作,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场稳定健康的社会秩序,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排查,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场全面加强各类重大节日、时期的维稳安保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两会”、重大节日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场村两级按照“一周一排查,半月一上报”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全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针对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人员,我们实行专人跟进,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重大节日等节点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确保期间无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及到省进京上访事件,重点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二)紧抓日常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抓社会治安防控。强化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发挥包括派出所干警、场应急队伍、村治安巡查人员及联防队员等在内的 100 多人群防群治队伍的治安防范作用,着力构建城乡治安立体防控体系。二是开展重点混乱地场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重点地场、复杂地段的治安巡逻,强化巡防强度和密度,使“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两抢一盗”案件不断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有效的维护了辖场治安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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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抓矛盾纠纷调处。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具体措施有:

 一是以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为平台,通过一站式的受理、交(督)办、反馈统一流程,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的调解工作模式;二是落实驻村工作制度。将驻村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常到村(社场)走访,及时了解掌握村(社场)内情况,做到矛盾纠纷先知先觉、排解及时;三是坚持领导值班接访制度。每天由一名党政领导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值班,主动听民意、解民忧;四是实行信访案件会诊办案会制度,就当月排查出的热点、难点案件,组织场、村涉案部门及个人召开专项协调会,进一步加大办大案、结难案力度;...

篇三:林场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上半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上半年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 森林防火工作, 在富阳市委、 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 各乡 镇(街道)

 全力以赴, 扎实有效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做到严防死守。

 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通力合作, 全市自上而下形成合力, 构筑起了严密的防控体系, 紧紧抓住“预防” 这一根本环节, 围绕责任制和野外火源

 管理等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扎实开展工作, 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防火办在局党委、 行政正确领导下, 围绕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针、 政策和省、 杭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切实履行责职, 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 尤其是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上半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情况

 据统计, 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 6 起, 火警 1 起, 火情 33 起。

 合计过火面积 85.65 公顷, 受害森林面积 29.29 公顷, 损失林木蓄积 1050 立方米, 森林受害率 0.3‰, 发生率每 10 万公顷 7 次, 控制率 4.18 公顷。

 投入扑火人工 3863工, 扑火经费约 15 万元, 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 4 人, 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通过对火灾起火原因分析, 烧荒烧灰、 烧田坎地坎草占 41.4, 上坟烧纸放鞭炮等占 34.5, 吸烟占 10.4, 小孩玩火占 6.9, 痴呆弄火、 炼山各占 3.4。

 所以烧荒烧灰、烧田坎地坎草, 上坟烧纸放鞭炮仍然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 两项合计占全部火因的 75.9。

 与去年同期相比, 火灾发生次数减少 9 起, 下降 56.3, 火灾过火面积减少 79.77 公顷,下降 48.2, 森林受害面积减少 77.28 公顷, 下降 72.5, 森林受害率下降 0.79 个千分点, 发生率每十万公顷下降 9 次, 控制率下降 2.48 公顷。各项指标都比去年有大幅度下降。

 全市 25 个乡 镇, 有 21 个没有发生火灾, 尤其是渌渚、 春江、 渔山、 灵桥、 常绿、 龙门、 湖源、 国有林场资产经营公司、 亚林

 所实验林场等乡 镇(单位), 今年以来, 没有发生一起火情, 万市、 高桥、 受降、东洲、 常安、 新桐、 富春街道等乡 镇, 清明节期间没有发生火情, 森林防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春防期间森林火灾、 火情的发生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火灾、 火情发生时间相对集中。

 2 月中旬为火灾初发时期, 发生火灾二起, 火情三起; 三月份是火灾集中高发期, 全市发生火灾三起, 火警一起, 火情更是达到 23 起, 29 日至 30 日二天时间发生火情 13 起, 尤其是 30 日发生二起火灾, 场口叶盛村和环山双林村火灾, 还造成四位扑火村民受伤。

 森林火情呈爆发态势。

 清明节期间 1至 10 日, 虽然传统上坟祭祖等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猛增, 但由于严格管理, 措施到位, 全市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发生森林火灾一起, 火情二起。

 二是火灾发生时段都在中午 12 至 14 时之间。

 2 月 11 日, 场口真家溪火灾, 起火时间 13 时 50 分; 3 月 30 日洞桥镇大乐村森林火灾, 起火时间 12 时 30 分; “3.30” 森林火灾,起火时间 13 时 30 分。

 符合火灾发生的时段规律, 同时也反映出这一时段在管理措施严密上还存在漏洞。

 三是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大。

 首先, 由于林内枯枝落叶的大量积累, 为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大量的可燃物质基础, 起火后燃烧速度快, 火势猛烈, 无法直接扑打。

 其次, 遇连续三天以上晴好天气, 风干物燥, 风向多变, 只能采取以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灭火方式, 难以在短时间内控制火灾, 如果在初发阶段错过时机, 往往燃烧时间较长, 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 而且对扑救人员威胁大。“3.30” 火灾就是典型例子。

  二、 几项主要工作

 1、 密切关注防火动态,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指示, 适时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

 及时传达、 发出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或紧急通知, 着重就责任制的落实、 防火宣传教育、 野外火源的管理、 火灾扑救以及严格防火值班等重要环节, 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全面指导。

 及时上情下达, 确保政令畅通, 促使各地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政策、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2、 认真部署、 做好森林防火宣传, 努力提高群众森林防火自律意识。在注重做好森林防火经常性宣传工作的同时, 针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习俗性违法用火猛增的严峻局势, 突出抓好重要防火时期的突击宣传, 精心组织宣传资料,

 3 月 30 日至 4 月 6 日, 通过市广播电视台, 每天黄金时间播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通告》, 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宣传、 警示标语; 通过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近 40 万手机用户发出森林防火短信, 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防止火灾发生; 与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林业之声”、“新闻观察” 森林防火专题节目两期, 宣传“三无创优” 活动、 森林防火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 从正反两方面对群众进行疏导、 警示教育; 3 月 31 日晚上, 潘建平副市长就全员动员, 全力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了专门电视讲话, 号本文章共2 页, 当前在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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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全市人民, 人人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 营造“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的自主意识。

 应该说, 今年我市的新闻传媒机构对森林防火的宣传是空前的。

 广播、 电视每天播报、 预告当日和第二天的森林火险等级, 及时报道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态, 介绍各地好的做法。

 清明节前后,广播电台还每天播发《富阳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 富阳日报经常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动态和火灾案

 件查处信息, 真正做到了报纸有文字、 广播有声音、 电视有图象, 森林防火氛围浓厚。

  各地普遍通过广播、 横幅、 标语、 黑板报、 通告、 致农户(学生家长)公开信、 宣传车、 宣传牌、 警示旗等各种宣传工具, 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各地翻录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录制的宣传带(盘), 发放到各村, 利用村村通广播的有利条件反复播放宣传, 宣传车流动宣传, 收效良好。

 受降镇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专题讲座, 并组织森林防火知识竞赛; 渌渚镇继续在中小学校开展第三届“渌林杯” 森林防火知识作文竞赛, 使全体中小学生得到教育。

 仅新登镇就发放公开信、 倡议书、 通告 2.5 万份, 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 5100余条等等。

 据初步统计, 从 3 月至 4 月 10 日, 全市共发放通告、 致农户公开信等 18 万余份, 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 2 万余条, 出动宣传车 300 余天, 大小宣传牌 1400 余块。

 全市形成森林防火浩大声势。

  3、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森林防火的根本是抓好措施的落实。

 按照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机制, 在紧要防火期由局统一组织督查外, 防火办密切注视防火动态, 适时进行经常性检查。

 清明期间, 局里全力以赴, 按照

 党委班子成员森林防火责任区, 每天各自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分头对各地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指导。

 朱局长陪同市领导到万市、 洞桥、 场口、 常安、 东洲、 大原等重点乡 镇(街道)

 进行检查, 与乡 镇(街道)

 领导一起共同研究对策, 解决具体问题。

 防火办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和火情的调度工作, 确保火情得到及时处置。

 通过强化监督检查, 做到以查抓落实, 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从检查情况看, 今年各地领导重视, 责任落实,人员到位, 措施严密, 控制有效。

 传统上坟放鞭炮较少听到, 烧纸钱、 点香烛现象比往年大为减少。

 取而代之以鲜花、 水果等文明祭祖方式明显增多, 野外火源得到了较好控制。

  4、 继续抓好林火阻隔网络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 2006 年度市级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

 今年, 全市杭州市级 20 公里(包括省指标共 56.35)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5、 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是根据天气状况和重要防火时期,经常性对各地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促使各项防火措施得到落实; 二是认真做好防火值班。

 按照森林火灾处置程序和报告制度, 做好火情登记和火情调度, 遇有森林火灾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并赶赴现场参加火灾扑救和组织、 指挥、 协调; 三是认真做好森林火灾各类表格、 档案的填报, 森林防火有关资料、 台账及时整理、以备归档。

 组织森林防火机具物资并及时下拨到位。

 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或局领导交办的阶段性、 临时性工作任务。

  6、 做好森林火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收尾工作。

 根据项目建设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局领导安排, 去年, 办公室对工程建设包括预防监测、 指挥通迅、 扑救储备三大系统共 42 个小项认真组织实施的基础上, 今年对尚未建设到位的 11 个小项逐一组织实施, 至 3 月底全部建设完成。

 按省林业厅通知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 目前正整理和准备有关材料迎接省里 10 月份稽查验收。

 另外,还组织添置防火阻燃服 496 套, 风力灭火机 19 台, 油锯 14 台, 灭火水枪 32 支等物资, 主要装备乡 镇(街道)

 扑火队和储备库建设。

 至此, 全市现有风力灭火机 171 台, 消防阻燃服 2746 套, 油锯 22 台, 割灌机 10 台, 灭火水枪 40 支。

  三、 下一步工作重点:

  始终贯彻“预防为主, 积极消灭” 的方针, 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

 在继续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 立足基础、 立足防范,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省、 杭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 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当前特别是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强化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促使防火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肩上, 落实到村、 到山、 到户、 到人,建立起有章可循、 有责可查的林林防火责任机制。

 努力构建以“立足基层、 明确职责、 乡 自为战、 自防自救” 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二)、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规范野外用火管理。

 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处罚力度, 使野外用火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按照“四个不放过” 原则, 形成见火就查, 违章必究, 失火必罚的森林防火管理格局。

  (三)、 强化森林防火宣传。

 注重宣传实效, 制订宣传计划,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 采取经常性宣传与突击宣传, 一般性宣传与重点宣传, 固定式宣传与巡回宣传、 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 广泛进行宣传, 以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四)、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加快扑火专业化进程。

 在进一步规范建设市级森林消防队的同时, 积极创造条件, 加快乡 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努力提升村级义务消防队的扑救能力。

 强化各级消防队伍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能力培训, 努力构筑起快速高效的应急扑救防线。

  (五)、 认真做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迎检准备,继续抓好市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工程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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